重庆市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培联办〔2020〕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片区教管中心,相关部门:
现将《开州区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代章)
2020年6月18日
开州区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破解治理难点,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20〕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
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渝教民发〔2020〕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摸清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情况
在核实原有培训机构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实际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新增培训机构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商住楼、小区住宅内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登记,进一步掌握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1.对违规利用商住楼、小区住宅中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任何形式培训的机构进行清理、关停、取缔,引导其在符合要求的场所开办。
2.对无证无照擅自开展学科类教育培训、无照举办艺体等兴趣特长培训的行为或取得合法证照但超许可、登记事项范围擅自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有效防范和化解由此产生的风险隐患。
3.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中涉及的违规名称、乱收培训费、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查处,并督促培训机构兑现广告宣传承诺,稳妥解决履行承诺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4.对文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进行纠正,对文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要求培训机构对开展文化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信息等向区教委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对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进行查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三)对所有培训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排查培训机构消防、饮水等安全设施及疫情防控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学员及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是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并加强演练;是否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落实日常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师生健康排查、每天体温检测、定期消毒通风和门禁等制度;是否及时化解涉及本机构的矛盾纠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机构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20日前完成)。一是成立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是由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由区政府组织召开相关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的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二)摸底排查(6月底完成)。一是全区范围内“有证有照”的培训机构由区教委负责全面摸排;二是其他培训机构(含非法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的统筹下,由片区教管中心牵头,联合属地辖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应急管理办等单位开展全面摸排。摸清现有培训机构数量,各机构经营项目,证、照是否齐全,组织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与证照一致,是否实际开展文化学科类培训(主要指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六科开展集中性、系统性知识讲解),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关事项的公示责任,是否落实了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措施,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台账(见附件2)。
(三)整改规范(6月-9月)。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区教委负责牵头对全区范围内“有证有照”的问题培训机构进行整改。由属地摸排出的其他问题机构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由属地教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同步开展整改。要建立排查登记整改台帐(见附件2),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对无证无照擅自开展教育培训、严重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认真会商研判,严肃查处。自7月起,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填好《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登记及整改台账表》《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进度表》。各片区教管中心每月10日、25日向区教委报告整改工作进度。
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培训机构“黑名单”,公布无资质、有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名单。9月底前在区教委网站上发布最新的“黑”“白”名单。
(四)整改督查(10月-12月)。10月起至年底,区级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攻坚执法,对前期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完成集中整改,整改台账中的问题全部销号,开展工作总结和材料报送,组织专项督促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上述部门相关科室
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各镇乡街道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属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建立由片区教管中心牵头,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应急管理办等共同负责的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部门联动执法。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统筹,区教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攻坚执法,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各镇乡(街道)要完善属地政府统筹,片区教管中心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单位配合的联合执法小组,负责属地培训机构整改执法,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超纲教学等行为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联合执法,依法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合监管工作对接和信息交换、重要监管事项联合会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执法联动等制度。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当前突出问题,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采取会商、协商、跨
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共同加强监管,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联合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区内各类媒体发送《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校外培训机构一封信》《致在职中小学教师一封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倡导校外培训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办学,要求在职中小学教师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不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二)畅通投诉渠道。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设立投诉举报公开电话(区教委:52218020,区市场监管局:52222340),接受社会投诉举报,畅通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渠道。涉校外培训机构内部教育教学行为以及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区教委接诉并处理;涉无证无照经营的,由区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涉及虚假广告宣传、收费引起的投诉问题,由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区教委处理。
(三)注重工作方法。教育培训涉及利益群体数量众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机构的情况各不相同,必须依法依规、因企施策、慎重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能够通过教育引导的行为依法依规尽力规范,对违法违
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实现“教育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目标,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活动。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网格管理员等群体作用,引导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压实各级责任。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整改任务责任书,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进展快、成效好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1.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2.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登记及整改台账表
3.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进度表
附件1
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显权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成明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周继学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谭 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兴东 区公安局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陈兴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道权 区教委职成教科科长
冉光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
陈 伟 区公安局校保支队支队长
周 林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科科长
附件2
开州区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登记及整改台账
教管中心名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乡镇街道 | 社区 | 机构名称 | 详细办学地址 | 办学许可证 | 统一信用码 | 举办者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许可或登记经营范围 | 目前实际开展培训项目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在住宅内开展培训 | 无证无照开展培训 | 与证照内容地址不符 | 有照无证开展学科培训 | 广告宣传不符要求 | 超前超纲开展学科培训 | 培训与招生入学挂钩 | 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 | 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 | 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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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进度表
片区(教管中心盖章): 填表日期:
镇(街) 数 |
| 完成治理 镇(街) |
| 摸排 机构 |
| 存在问 题机构 |
| 完成整 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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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整改具体项目 | 涉及机构数 | 已完成机构数 | 处理人员 |
1 | 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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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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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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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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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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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填报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