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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7650/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中和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03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开州区申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须知

开州区申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须知

一、申领时间。2022年3月1日起。

二、申领对象。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申领方式及地点。户籍是开州区的、户籍不是重庆市的但在开州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且仍未断缴的或在开州区享受养老待遇1年及以上的,携带申领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四、申领所需材料

1.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 入伍批准表、退役登记表、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5.残疾军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6.立功受奖人员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档案材料;

7.“三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8.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信息表(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村社区领取填写);

9.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五、有特定情形人员申请优待证的审核流程。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后执行。

六、不予申领通过的情形。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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