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9257/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开州南门府发〔2023〕6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南门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规定,决定将《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使用泔水喂养生猪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州南门府发〔201896)、《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地准出工作的通知》(开州南门府发〔202028、《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州南门府发〔202127号)予以废止,文件内容相关规定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人民政府

20236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