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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98150213/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郭家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开州区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近日,开州区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不变;全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4元,护理补贴标准不变;区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4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4元,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区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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