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民生信息 >涉农补贴

[ 索引号 ] 11500234733955461A/2020-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关面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纪委监委在调查核实温泉镇金龙村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该村种粮直补申报及补助混乱等问题,为认真执行涉农资金项目监管规定,避免出现重复性或新的错误,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现就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5年前为种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问题及表现

2010-2019年以来,一般农户申报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规范行为表现为:一是违规为非本辖区农户申报种粮补贴;二是一户多人同时领取种粮补贴;三是同一年度一人多次重复享受补贴;四是违规发放土地确权空证套取种粮补贴;五是享受补贴面积异常大于土地确权颁证面积;六是良种补贴面积安排随意性大、优亲厚友;七是个别农户良种补贴面积异常;八是未履行种粮补贴申报程序,社长及农户不知情,村干部一手包办;九是村、组两级公示走过场,特别是村民小组未进行公示;十是镇、村两级未建立种粮补贴档案。

二、压实责任切实整改

各镇乡(街道)要认真执行涉农资金项目规定,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本辖区类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种粮补贴公开、公平、公正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成立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组织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落实专人,以接受审计的标准自查清理种粮补贴存在的问题,对享受补贴面积异常偏大的一般农户,要重点关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本次自查工作涉及年度长、农户多。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添加措施,对区纪委监委发现的类似问题进行逐村、逐社、逐户排查整改,实事求是,及时查明异常领取的原因,并予以整改,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笔,对农户负责。对恶意套取补贴资金的对象,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完善基础信息。切实落实补贴申报、审核、公示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干部责任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面积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示到组,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坚决杜绝虚报、套取、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

    三、严格程序,确保政策落实

各镇乡(街道)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涉农项目及资金末端监管暂行办法》(开委办发〔20145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在今后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严格方案制定,确保政策执行不折不扣。

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区上分配的控制面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凡与区级实施方案不一致的,要予以完善,重点把握补贴享受对象、责任划分落实、补贴依据、补贴程序、补贴数据审核、公开公示等环节。各镇乡(街道)要将控制指标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村(社区),各村集体研究后再控制到各组(社),各组(社)组织农户进行补贴面积申报。申报面积不得突破各镇乡(街道)下达的控制数,镇、村、社不得虚报、冒报、截留、滞留或挪用补贴面积控制指标。

(二)强化审核公示,确保政策精准透明。

各镇乡(街道)、村(社区)、组(社)要严格政策,在镇乡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内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公示,所有公示内容必须留影存查。同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

一是村社审查公示。农户申报结束后,各组(社)及时组织核查,实地调查核实土地承包户的实际用地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该扣减的必须扣减,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并进行公示。村(社区)、组(社)两级补贴面积公示时间分别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村(社区)、组(社)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区)汇总经驻村干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村(社区)公章后连同公示照片报镇乡(街道)存档。

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村(社区)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十公开制度>的通知》(开委办〔201673号)精神,做好村(社区)专职干部及其配偶,以及户籍关系在任职村(社区)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是镇乡(街道)审核公示。各镇乡(街道)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补贴分户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对村、组申报汇总的情况进行入户抽查核对,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社区)、组(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审核通过的数据,镇乡街道必须张榜公布,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农户告知公示地点、时间和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照片电子版连同镇乡(街道)实施方案交区农业农村委存档。

(三)抓好基础数据录入。

各镇乡街道要认真核对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内的农户姓名、地址、补贴面积、一卡(折)通帐号、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四)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

各镇乡街道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村(社区)、组(社)干部代领、代扣、转付补贴资金。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各镇乡街道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村(社区)、组(社)进行督促检查,实行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动态、排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加强督查指导,对各镇乡街道上报的补贴汇总表及数据库进行审核,适时对各镇乡街道的审核、公示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不定期开展村、社补贴的申报及程序抽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0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