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医疗保障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优化完善镇乡街道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委发〔2019〕11 号)和《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镇乡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开州委编发〔2019〕21号)精神,经局研究决定,现就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医疗保障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相关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维护和迁移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资助类别身份标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建卡立档贫困户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原因核查及督促参保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区外手工报销资料的收集和报销明细录入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事后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特困人员就医申报(开通)、住院转诊、急诊相关手续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九)协助区医保局完成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外伤在区内区外就诊的调查核实工作;
(十)协助区医保局完成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病卡的分发、年审、定点医院变更工作。
(十一)协助区医保局对冒名就诊,虚假就诊,虚增费用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核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医疗保障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充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力量。
(二)明确责任,履职尽责。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要按照已明确职责认真抓好镇乡街道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常态化的工作管理机制。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具体承担本辖区内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三)强化考核,严格逗硬。区医疗保障局将建立镇乡街道医疗保障工作监督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执行、变通执行和出现违规违法等情况,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