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城区建制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城区各建制幼儿园,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所辖村(社区),汉丰片区教管中心: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全区学前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开州教发〔2024〕3号)和《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开州教基〔2024〕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区建制幼儿园招生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城区建制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本文中“城区”指: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为适龄幼儿入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招生原则
(一)入园足龄原则。小班幼儿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二)免试就近原则。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等方式招生,招收的幼儿尽量确保能就近步行入园。(三)规范公平原则。招生工作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城区建制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690人)

四、招生方式
第一批次:户籍类(或购房类)
(一)时间。4月7日8:30-4月9日17:30。
(二)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络报名二维码见附后)。家长任选一种方式报名,且只能选择本街道内某一所建制幼儿园报名。
(三)现场报名资料要求。
1. 户籍类(幼儿户籍在城区并实际居住)。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主页、户主页、幼儿页、增减页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2. 购房类(幼儿户籍虽没在城区,但其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1)暂未取得房产权证的,可用正式购房合同或“两证一书”代替。(2)如果幼儿父(母)在城区没购房,但该幼儿的户籍在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上,并实际居住在城区的,视同“购房类”。
特别提醒:选择网上方式报名的幼儿,家长4月10日8:30-17:30携带相应类别要求的资料到幼儿园验审。
如果第一批次的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由幼儿园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小班新生学位。摇号时间:4月13日9:00(摇号办法同开州教办〔2023〕26号文件)。
第二批次:其他类
如果4月7日8:30-4月9日17:30户籍类(或购房类)的报名人数不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余下学位由幼儿园自行组织报名,额满为止(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报名时间。4月11日8:30-4月12日17:30
(二)报名对象。流动人口随迁足龄子女
附:户籍(购房)类网上报名二维码

五、相关要求
(一)各建制幼儿园务必落实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利用村(社区)干部会、家长会,深入、细致宣传解读招生政策,确保家喻户晓。招生政策和本园招生简章张贴至:本园所属行政辖区内每一个住宅小区大门外,本辖区内行政村(社区)的公共张贴栏,行政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所在地。同时通过本园家长、微信群、QQ群等渠道大力宣传。汉丰片区教管中心和各招生幼儿园在属地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认真履行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做好解释化解矛盾。
(二)凡未取得城区建制幼儿园学位的,家长可到城区其他公办幼儿园咨询,按其要求申请学位,也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学位。
(三)“万达开”等毗邻地区的适龄幼儿入园,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入园要求与我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同等对待。
(四)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入园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生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二)招生监督电话:023-52222115。
(三)本通知解释权归区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