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民生信息 >集体土地征收

[ 索引号 ] 11500234781582508L/2021-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建库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建库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全区从即日起开展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建库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042号)要求,我区应在20216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库工作,即对我区已登记农村土地房屋(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资料约32万宗,进行整理、扫描数字化,并完善已登记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建立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关联关系;核实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核实切坡建房情况并建立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实现我区农村地房一体不动产登记上线和为宅基地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盘活农村资产提供系统支持。

二、加强领导,积极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建库工作领导,积极支持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现场权属调查及测绘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规划自然资源片区管理所要主动予以配合。各中标技术支撑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完善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库技术指南》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开展建库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区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库工作。

三、积极宣传,有序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向村、社及群众宣传开展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建库工作的重要性,这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务农村的重要表现,更是为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盘活农村资产的系统支持。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4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