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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3-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下达重庆市2021普通高中分校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西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下达重庆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18号)和《关于下达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中联招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16号)规定,结合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在区县报送分校招生计划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我委研究,综合平衡,编制形成了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现将今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执行计划(详见附件)下达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始终把握工作总基调。各区县要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培育,把握普通高中发展节奏,要以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为抓手,不断增加普通高中建设投入,切实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消除大班额,适时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形式,尽快适应普通高中新课改,满足新高考改革所需,积极有序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协调和科学发展。

二、严格审定普通高中招生资格。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办学点),务经市教委审核同意,全市今年共有267所招生学校;未经市教委审核同意安排计划的,不得招生。为此,请未经市教委审批同意的普通高中校(点),并涉及到丰都县(星火学校)、垫江县(育才学校),云阳县(顺桥初中、平湖初中)的从今年起不得安排招生计划。

三、继续坚持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根据规模控制、质量提高要求,严格按市教委下达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执行。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国际班招生计划一并纳入各区县总计划内予以安排,不得擅自突破市教委审批下达的招生规模和招生年限。

四、坚持校班额标准下达计划。坚持按“50人标准班额,对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各区县及学校要严格按市教委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既要努力完成招生任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突破招生计划。

各区县接此通知后,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6号)精神,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118号)各区县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计划,并将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挂抅,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生人数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规定,各区县及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执行计划(包括联招、国际班、新增足球项目等计划),未经市教委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也不得进行学籍注册。各区县及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市教委审批,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监管,以维护其有关招生规定的严肃性。要全面贯彻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规范行为、促进发展总方针,严格执行六统一”“八公开”“十严禁总要求,严格规范招生办学秩序,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招生阳光工程,结合本区县、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招生任务,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执行计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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