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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开州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

关于印发《开州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开州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局

20231215

(联系人及电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程朝辉52124923;区公安局校保支队吕钟13983541333;区教委安稳办黎文52212343;区城市管理局王量18696880906;区交通局颜琨13212528055。)


开州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市公安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部署要求,区公安局、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决定自202311月至20268月在全区组织实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的重要论述,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学生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统筹推进提升学校周边和校园内部交通安全水平,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专业化指导作用,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责任,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为学生创造更加安全的学习和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区公安局、区教委通过组织实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项提升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交通设施规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从学校周边延伸至学校内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完善,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升。

(二)交通组织安全有序。学校内部人车分离,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精细科学,上下学时段通行有序顺畅,校园内外学生交通伤亡明显减少。

(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学生交通安全领导机制、安全问题协调解决机制运行高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安全意识普遍提升。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教职员工、学生交通出行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规则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区公安局、区教委联合成立全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公安局副局长袁兵、区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万明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要负责人、校保支队主要负责人、区教委安稳办负责人、各学校平安办负责人、交通、城管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相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统筹、协调和推进等工作(联络人员名单报渝快政——区公安局交巡警程朝辉)。

四、职责分工

区公安局统筹负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配合区教委开展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和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统筹、指导完善辖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构建步行入学安全通道、优化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强化学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校保支队负责统筹、指导推广“校家警”常态化护学模式,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指导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落实“帅警护苖”护学勤务机制。各派出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指导辖区学校开展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定期开展学校护学勤务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区教委统筹指导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和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配合区公安局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指导和督促全区学校严格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八个一”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师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带动家长文明骑行,督促学校在上、放学时段启动“交通安全劝导岗”。

全区各学校负责学校内部区域及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等交通安全提升工程;负责协调规资局、住建委在学校建设、改造环节,推动学校配套建设学校地下接送系统或校内专用停车接送通道,科学分区设置学校步行通道和车行道,实施校内人车分离管理;有条件的学校优化调整出入口位置,减少城市主次干道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开口,降低交通安全风险;配合属地和相关部门在校园周边劝导超员、加装伞蓬、不戴头盔等接送学生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学校的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推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两侧人行道内通过隔离护栏或其他分隔设施设置30米至50米的全封闭的步行护学通道的建设,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学校安全。

区交通局负责国、省、县道沿线公路学校的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辖区内除城市道路、国、省、县道外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的提升工程建设,配合区教委开展辖区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五、主要措施

(一)实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区公安局要积极协调推动规范、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与学校、家长共同维护学生安全上下学。

1.精细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和《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等标准规范,一是在学校出入口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的道路,规范设置机动车30公里/小时(或以下)限速标志、解除限速(或设置新的限速标志)、注意儿童标志及“学校区域”等辅助标志。二是根据学校门口道路情况和上下学时间,科学确定禁止长时间停车、禁止鸣笛、禁止掉头的范围和时间,完善相应交通标志标线。合理规划设置校车专用停车位和相应标志标线,视情规范设置减速丘、减速震荡标线等物理减速设施。三是根据道路宽度、交通构成、交通秩序等实际情况,在对向机动车道之间、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分隔设施。四是学校周边为公路和乡村道路的,推动增加警示设施、照明设施,提高夜间、雾天等不良天气下的视认性。五是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加大对闯红灯、超速、违法掉头、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大力建设学生步行护学通道。一是根据学校出入口两侧人行道宽度情况,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两侧不少于30米的人行道范围内,通过隔离护栏或其他分隔设施,设置全封闭护学通道,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学校安全(开州中学、西街中学正在建设地下按送学生通 道,预计2023年底投入使用)。二是科学合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校园周边道路150米范围内应设置人行过街设施,无立体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通过规范设置人行横道标志、施划停车线、人行横道指示标线及其他设施清晰界定过街区域,并结合道路宽度及学校规模、上下学时段行人过街需求合理设置人行横道宽度。规范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同时,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要求,学校周边道路达到信号灯或立体过街设施建设条件的,应设置信号灯和立体过街设施。四是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人行设施排查,发现存在人行道未设置、不连续、通行空间不足等问题的,及时协调推动规划、住建、交通等部门整改完善,保障步行空间的连续性和安全性,防止出现无故中断、高差过大、连接不畅等影响学生步行安全的情况。

3.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一是根据各学校学生规模、路网情况、交通运行情况、停车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专题研究制定学校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诱导途经车辆绕行、临时限行等措施,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二是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设置接送限时停车区,护学岗的执勤民警辅警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具备条件的应在学校周边道路开展分时交通管制,实施机动车单向交通组织或限时禁行管控,划定学校周边无车区,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对学生通行的影响。三是加强与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在学校规划、建设环节,积极推动配套建设学校地下停车接送系统或校内专用停车接送通道,分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隔绝社会车辆和人员干扰。四是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接送学生较多的学校,要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五是推广开展定制公交时限,便利学生上下学。

4.强化学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区公安局校保支队要积极指导、区教委要积极督促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在学校门口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施划网状线。学校门口缓冲区与道路交界处,要增设升降柱、隔离墩、移动拒马等防冲撞设施,保障人流聚集和消散时的安全顺畅。二是学校门口与公路连接的,要增设路侧防护、加宽路肩或设置路侧净区,增强学校出入口的可视性与安全性。三是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优化调整出入口位置,减少在城市主次干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的开口,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四是统筹推进通往学校主要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全方位提升学生上下学安全水平。

5.推广“校家警”常态化护学模式。持续优化完善公安民警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打造学校周边“安全区”。加强对护学队伍的专业培训和现场指导,共同做好上下学时段护学工作,引导和护送学生有序通行、安全过街。

(二)实施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内部交通安全作为校内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日常管理。区教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校内安全防范要求。其他部门要发挥专业化优势,指导学校合理规划校内车辆、人员活动区域和交通流线,提升校内交通安全水平。

1.实施校内人车分离管理。一是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学生通学集中时段进出学校的步行通道应禁止所有机动车通行。二是校园内部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将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学生活动区域与机动车通行、停放区域实现空间分离。具备条件的,根据师生日常活动、学习、办公的主要交通流线,在功能区进出口设置隔离墩、隔离护栏、阻车桩等物理隔离设施,禁止机动车驶入;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原则上禁止在校园内停放机动车。

2.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管理。一是按照功能分区及校内车辆通行需求,分类实施车辆禁行、限行管理。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的道路应全部设为禁行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禁止无人配送车辆进入,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推行。办公区、生活保障区确有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设置为限行道路,实施限时、限速管理,通行时间不得与学生活动时间重叠,通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二是服务保障、公务接待等校外车辆进入校园的,应提前向学校申请登记,在指定时段从指定校门入校,按照指定路线通行,在指定区域停放,禁止未经登记的车辆进入校园。三是有条件的学校,可引入智能化车辆管理和监控系统,对教职员工车辆、服务保障车辆、外来车辆分类管理,规范、细化通行权限。

3.优化校园内部交通组织。一是校内步行通道应与各建筑出入口紧密衔接,构成安全、方便的步行网络。校内机动车通行路径应避免穿越教学区、运动区等学生集中的区域。优化学校内部停车区域规划,与学校机动车出入口一体设计,减少机动车在学校内穿梭。对于有学生骑行自行车前往学校、有停放需求的中学,要根据自行车停放需求设置相应停放区域。二是学校要结合校内车辆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守法出行,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行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倡导16周岁以上学生尽量不骑行电动自行车。

4.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管理。一是结合校园保安值班巡逻,加强校内车辆通行秩序管理,及时发现制止校内超速行驶、违反校内规定通行、不在指定地点停车等行为。二是上下学、上下课学生出行集中时段,安排专门安保人员或教职员工加强检查,禁止车辆在学生活动区域通行,防止学生进入车辆停放区域。三是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的驾驶人,建立“黑名单”制度,视情采取限制车辆进出校园等惩戒措施。

5.加强校内人员交通安全培训。一是加强对教职员工、服务保障人员的交通安全培训,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驾驶视线盲区、学校区域安全驾驶等培训,强化车辆起步、慢行礼让、风险识别与防范等安全意识培养。二是加强校内人员交通安全提示,结合学生出行规律、季节和天气特征因素,充分利用校内宣传平台,及时推送出行安全风险预警、安全防护要点、校内路径诱导等提示信息。

(三)实施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研究完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内容,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专业支持。区教委要指导学校结合教学安排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1.完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内容。结合不同年龄阶段、生活环境学生的出行方式特征、活动风险场景及受教认知能力,构建覆盖未成年人全年龄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内容,有机融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安全教育内容,鼓励开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组织修订《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版)涉及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设置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资源栏目,上传教学资源、教案、课件,为全区中小学校自主开展专题课程提供教学支持。

2.提升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师资水平。围绕交通安全主题学科教育融合课、交通安全主题少先队活动课和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课等不同类型,组织开展分学龄交通安全主题课程制作、示范、推广,提升中小学教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素质教育的教研潜力,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分龄化教育能力和教育水平。组织开展师资团队专题、专项培训,挖掘和培育交通安全教育的优秀师资力量、提升交通安全教学能力。

3.深化交通安全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每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学前,共同部署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收听收看“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开学后、放假前,集中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用好“六一”国际儿童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关键日期节点,深化警校合作机制,不断提升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的规模与声势,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出行文明意识。

4.丰富拓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方式。针对学生学习认知特点,构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的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鼓励研发更多的教学资源和体验产品,不断提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拓展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路径和方法,在寓教于乐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风险识别意识和避险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实施(202311月底前)。区公安局、区教委、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联合成立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向区党委政府专题汇报,邀请区规划、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二)全面排查(20243月底前)。区公安局、区教委全面梳理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情况,在2023年暑期排查的基础上,对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和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的各项措施要求,逐校开展一次全覆盖细致排查,全面摸清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步行护学通道、校园门口安全管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和校园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编制“一校一策”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并按照“一校一档”原则,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三)示范建设(20248月底前)。区公安局、区教委选择5所学校开展示范建设,打造校园内外交通设施规范完善、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安全有序、步行护学通道安全规范、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的示范学校,以点带面推动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四)问题整治(202412月底前)。一是按照边查边改原则,在全面排查阶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步推进治理。20245月底之前完成城市道路周边学校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步行护学通道设施(区城管局负责)、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的规范完善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各学校负责具体落实);202412月底前完成国、省、县道公路、乡村道路学校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步行护学通道设施(区交通局、各乡镇街道负责)、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的规范完善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各学校负责)。二是20245月底前完成城市道路周边学校的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202412月底前完成公路、乡村道路学校的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派出所负责)。三是对辖区数量多、投资大的学校内外交通设施、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和交通组织优化项目,应在20243月底前提请辖区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治理,确保202412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治完成、全部设施规范设置。

(五)优化完善(20251月至12月)。区公安局、区教委结合问题整治情况,进一步开展排查清理,按照示范学校标准,精细化推进校园内外交通设施规范完善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六)总结提升(20268月底前)。区公安局、区教委及时总结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常态排查整治机制,各学校要建立“一校一档”的排查机制,全面提升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区公安局、区教委每年对全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优化调整工作步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公安局、区教委要联合成立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程。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部门协作分工及协调落实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围绕秋季新学年、春季新学期、寒暑假前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会商,加强重点部署。

(二)强化专业指导。区级相关部门要组建少年儿童教育专家、交巡警专业管理人员参加的工作组,加强分类指导、专家会诊、检查督促,帮助和推动学校交通安全治理。要认真积累和总结实施经验,组织编制相关技术指南和手册,加强规范引导。积极鼓励通过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开展现状排查、交通组织优化等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区公安局、区教委要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对需增设改造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要按照道路管理权属,积极协调推进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建设完善;对数量多、隐患大、整治推动困难的应及时提请党委政府组织治理。

(四)统筹梯次推进。区公安局、区教委要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全区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将实施提升行动与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莎姐守未”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校内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和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作。对学校区域交通基础较好的城市区域,要先试先行,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分批分期滚动推进实施;对学校区域交通情况较差的农村地区,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以点带面夯实基础,推动工作扎扎实实做起来。全区确定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示范建设,形成本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范例,大力推进学生安全提升行动。

(五)强化督导考核。区公安局、区教委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学生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校园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开州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分工明细表

2.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

1


附件1

开州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分工明细表

序号

职责分工

责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统筹负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配合区教委开展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和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开州区公安局

——

52124922

2

统筹、指导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构建步行入学安全通道、优化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强化学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开州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程朝辉

52124923

3

统筹、指导推广“校家警”常态化护学模式,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指导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开州区公安局校保支队

吕钟

13983541333

4

负责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指导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配合辖区学校开展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和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开州区公安局辖区各派出所、辖区各公巡勤务大队

——

52124922

5

统筹指导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和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配合区公安局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黎文

52212343

序号

职责分工

责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6

负责辖区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和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开州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

52212343

7

负责城市道路学校的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推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两侧人行道内通过隔离护栏或其他分隔设施设置30米至50米的全封闭的步行护学通道的建设,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学校安全。

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王量

18696880906

8

负责国省县道沿线公路学校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开州区交通局

颜琨

13212528055

9

负责统筹辖区内除城区道路、国省县道外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校园门口安全防范设施的提升工程建设,配合区教委开展辖区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开州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1


附件2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1


一、交通标志设置1

   学校大门上下游150米左右位置设置限速30、禁鸣、学校区域组合标志。150米副标可以不再单独制作解除限速30,规格2.4×1.2米。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2

二、交通标志设置2


图一:校园出入口有解除限的标志牌设置,

限速有150米副标的可不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图二:限时停车标志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3

一、交通标志设置3

(一)限速30、禁鸣、禁停组合标志、人行横道标志

学校大门上下游150米处设置组合标志,

人行横道处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4

一、交通标志牌(三)

整改单独标志

前期学校使用的组合标志可以沿用,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的学校可考虑经费问题改用:“交通标志设置1”的组合标牌。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5


二、交通标线 (一)

人行横道标线(礼让行人我文明,靠右行)

校门路段两端设置减速震荡标线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6

二、交通标线(二)


校门路段临时停车标线 (限制时停车)

校门口禁停网状线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7

三、校门防冲撞设施


目前我区城区学校基本上设置为“U”型桩隔离设施,防冲撞效果对两轮车有一定效果,但对小车以上效果不佳(新建、改建可考虑图一升降式防冲撞桩)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8


四、交通监控及红绿灯


校门安防设施

校门人脸识别(学校自建)及路面监控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9


五、学生步行护学通道(一)


校园大门人行道设置专用学生步行护学通道,将接送学生车辆远端引导停放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10


五、学生步行护学通道(二)


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校步行护学通道设置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示范图11

六、学校地下停车接送系统


示范学校地下停车接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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