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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4-000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13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开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开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就读开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且具有学籍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项目及标准

1.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小学625/期;初中750/期。

2.非寄宿经济困难(除脱贫户及监测户)学生生活费:小学312.5/期;初中375/期。

3.非寄宿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午餐费:小学6/天;初中7/天。

4.经济困难学生作业本费:小学15/期;初中25/期。

三、资助方式

1.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和非寄宿经济困难(除脱贫户及监测户)学生生活费补助由学校负责打入受助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

2.非寄宿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午餐费实行免收。

3.经济困难学生作业本费补助由学校负责打入受助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

四、咨询电话

开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6室,023-522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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