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义务教育领域 >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

[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3-001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开州教办〔202320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各片区教管中心,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做好精准资助,强化规范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推动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更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财发〔202311)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力学笃行,落实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

1.始终坚持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坚持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好学生资助决策部署,以党建引领学生资助工作的高质量。

    2.坚持“惠民有感”学生资助工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新格局,解决烦心事,推动惠民生、暖民心的学生资助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民生报表高分表现。

二、坚持综合施策,加大学生资助育人和政策宣传力度

3.不断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属性。各校要把资助育人纳入德育工作计划,要加强对受助学生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开展以“心光·砺行”为主题的资助育人行动,差别化实施资助育人,低年龄段重在润心,高年龄段重在砺行。切实筑牢学生资助领域意识形态阵地,选树宣传优秀受助学生榜样,讲好学生资助故事,强化正向激励。

4.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和影响力。区教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开通暑假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及时向公众宣传资助政策;各校(园)要制定资助工作宣传方案,通过校会、班会、家长会、入户家访、发放“两封信”和点对点书面告知等途径对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讲好学生资助故事,宣传资助政策成效,提升学生资助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各校(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资助政策“点对点”书面告知要全覆盖,并保管好告知档案和放弃资助档案做好资助政策咨询、学生资助舆情应对与应急处置工作,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三、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强化学生资助规范管理

5.特别关注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对脱贫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低保边缘户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对受助学生进行公示时,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

6.严格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校(园)按照本校(园)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细则),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转发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开州教发〔201949号)要求进行困难认定。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根据信息数据核实认定,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程序统一进行认定后,确定享受资助项目的学生,不得将名额按比例分配到班,认定的过程资料务必完整规范并及时归档各校(园)要及时发放《资助申请认定表》,并指导学生本人或家长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不得由他人代写。各校(园)通过数据比对、家访、走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得要求任何学生提供乡镇街道、村社等出具的贫困证明。家庭成员中有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购买中高档住宅、购买中高档汽车情况的,除家庭发生突发性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以外,原则上不能纳入资助。

7.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各校(园)要建立完善本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对象包含:七类特殊困难家庭学生、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户学生、学校(园)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严格学生资助发放方式。每期入学时,凡是免收的项目一律实行免收,享受免收的对象在免收名册上签字确认(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必须家长或监护人签字),严禁先收后退或部分免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待国家资助下拨后直接打入受助学生家长(监护人)银行卡中,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就餐卡;高中、中职助学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统发系统发放。相关学校发放校内奖助学金不得现金支付,必须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全面落实好各学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将资助资金安全、及时、足额落实到受助学生。

9.严格落实校内资助资金。各公办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不少于 3%的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各公民办幼儿园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本园受助幼儿保教费和生活费。校内资助必须专项、足额、及时、规范,同时建立专账核算。各校(园)对新增或漏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及时启用学生资助“兜底”机制,确保“应助尽助”。

10.认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对高三年级学生、在校就读大学生及家长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春季学期各高中(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资助中心于暑期为学生集中办理助学贷款。

四、推进资助数字化建设,提高资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11.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继续做好与区乡村振兴、区民政、区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建立健全困难学生精准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和资助工作效率,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完整,实现资助对象精准

12.扎实推进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按照“三个100%”要求运用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充分发挥资助信息系统数据作用,为资金预算、规范管理、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科学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培训与分级技术支持服务,保护好学生信息,筑牢网络安全保障防线。

五、坚持标本兼治,严格学生资助资金审计监管

13.建立学生资助常态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学籍、资助、特殊困难群体人口数据比对监管,落实开学时、评审认定中、执行结果数据比对监管,防止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资助遗漏,防止双重学籍多重资助,防止不符合条件学生受助,按规定及时停发休学、退学、死亡等学籍异动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各校(园)认定发放资助资金前要进行大数据比对复核监管。

14.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审计监管。联合财务、审计开展督查通过现场核实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对资助政策宣传、精准识别、困难认定、资金落实、档案管理等落实资助政策的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

15.健全资助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公示学生资助监督举报电话,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学生资助投诉举报处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六、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学生资助工作队伍能力素质

16.开展素质提升培训。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加强资助政策、资助管理、资助育人等业务学习,区教委将适时开展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素质提升培训,全面提升资助工作质量和资助人员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

17.强化资助经验交流学习。组织召开学生资助工作研讨会、座谈会,听取学生资助工作意见建议,探索开展学校之间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互帮互学,激发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内生动力,努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33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