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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开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且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

二、非寄宿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学生免午餐费

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且有正式学籍的非寄宿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

三、非寄宿贫困学生(除脱贫户和监测户)生活补助费

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且有正式学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小学 250 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期。

摘录自“开州财教发〔2022〕7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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