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片区教管中心,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重庆市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的十项机制》等文件精神,按照2025年全区教育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工作会部署安排,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有保障作为第一任务,持续深入开展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率100%(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送教尽送教”),发现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及时劝返、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工作责任,履职尽责。
1. 进一步强化“双线四级”责任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委会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统筹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区教委、片区教管中心、学校、教师分级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区教委基教科履行控辍保学(含残疾送教)牵头责任;区教委各科室履行所包乡镇(街道)学校履行辖区各校(园)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责任;片区教管中心履行辖区各校(园)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责任;各校(园)履行本校和责任村(社区)控辍保学主体责任。
2. 压实“六包”工作制。区教委相关班子成员包片区、区教委科室包乡镇(街道)、片区教管中心包辖区校(园)、校长包校包村、校级领导包级包社、教师包班包户,按照职责履职,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二)完善长效机制,动态监管。
1.完善控辍方案。结合本校在校生和责任村(社区)实际,聚焦重点难点、紧盯重点群体、夯实关键环节,完善学校控辍保学“一校一案”,依托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强化方案的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小。
2.实行月报制。各校(园)动态完善基础数据,核实就读情况。发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疑似失学辍学的,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区教委基教科和包乡镇(街道)科室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每月27日定期向片区教管中心上报失学辍学台账,片区教管中心汇总后于每月28日向区教委基教科上报,形成常态排查、动态监管、常态清零机制。
3.健全考勤制度。各校(园)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规范学生请假、休学、复学等手续,对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校就读的学生,严防非正常请假、频繁逃学旷课、居家治疗未休学等“隐性辍学”现象,落实专人“一对一”进行跟踪。对休学、缓学、请假结束的学生,及时督促家长做好学生返校工作,严防在校学生脱离学校教育。
(三)全面排查比对,精准台账。
1.摸清基础数据。每学期开学前,各校(园)以责任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结合区教委下发的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数据,确保无遗漏。
2.排查就读情况。各校(园)每学期开学集中登门入户大排查、大走访,学期中常态排查。对所包责任村(社区)所有6-18周岁适龄儿童少年(200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逐户逐人开展“铁脚板摸排”,对在区外就读的学生,应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平台核实就读情况;对无法联系的,要及时联系当地政府、村社、派出所,确保联系到位;对失踪失联的,要联系公安部门出具认定证明。要把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家庭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就读学生、未在校学生(请假、休学、缓学、入狱服刑等)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把开学、幼升小、小升初入学作为重点监测时段,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准确掌握就学情况。
3.精准建立台账。各校(园)将前期就读摸排的基础数据,通过“四查三比对”(四查: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三对比: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建立“四本台账”,责任村(社区)一般农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责任村(社区)脱贫户、监测户等特殊困难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责任村(社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台账;责任村(社区)适龄儿童少年及本校在校生辍学失学台账。
4.用好管理平台。持续用好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和全国学籍平台,认真核查比对、常态排查,做到追踪去向、摸清底数、实时更新、人账相符,确保排查无死角、无遗漏。
(四)强化动态控辍,分类劝返。
各校(园)要不断完善控辍保学机制,聚焦学困生、小学毕业生、留守儿童、心理异常、休学居家、缓学康复治疗、请假、逃课等易脱离家庭和学校管理的学生,精准施策,综合发力。责任村(社区)或在校生出现疑似失学、辍学学生,落实专人“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帮扶劝返,深入家庭耐心细致宣传政策,积极联系协调村(社区)、属地政府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运用情感、责任、管理、法规、帮扶等多种方式,针对性的设计“一生一案”劝返方案,完善劝返复学的佐证资料,备齐在校就读学籍、资助证明、在校就读图片、劝返过程资料等印证资料,确保失学辍学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对个别不予支持的家长,必要时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
(五)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权利。
各校(园)要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重点对象,与正常适龄儿童少年同摸排、同核实,切实保障其受教育权利。
1.分类安置入学。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按照“一人一案”确定适宜的安置方式,确保应入尽入、应随尽随、应送尽送,确保“全覆盖、零拒绝”。对需要专人护理、康复治疗、办理缓学等不能随班(随园)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责任校(园)安排送教上门,对送教上门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每年9月要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学籍。能够入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要做好残疾学生转入转出跟踪衔接,由转出学校负责跟踪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情况,同时与转入学校做好工作交接。
2.落实送教上门。各校(园)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安排、督促落实、监管过程,加强送教教师人身、交通安全等方面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入户时至少要两人同行),落实送教教师交通补助和送教工作量,确保送教教师落实好每次送教工作。做好家校沟通,增进家校理解,提升送教质量和家长满意度。
(1)送教课时要求。各校(园)按照每个服务对象每周1次、每次2课时,每学年不得少于80课时标准开展送教。
(2)分类实施送教。对居住在开州境内的应送教对象实施送教上门。对居住在开州境外的实施远程送教,按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开展远程课程资源同步辅导,指导康复训练,加强心理辅导,落实关心关爱,对远程送教中的实际困难要群策群力,针对性解决。
(3)规范建立档案。按照“一生一案”及时整理送教服务台账(开州区义务教育责任书、学校实施送教上门工作方案、送教上门学生花名册、送教上门服务教师队伍情况、送教上门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残疾证复印件、送教上门家校协议书、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学籍卡片、送教上门工作记录表等),规范建档,确保印证图片真实,送教课程符合残疾儿童少年身心特点,家长认可。
(4)按时报送情况。各送教学校送教档案于每月27日前将扫描件传片区教管中心,片区教管中心汇总后于每月28日传区教委基教科。
(六)凝聚校家社合力,落实关爱帮扶。
扎实推进“1+N”校家社协同个性化精准帮扶,组织学业辅导,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要完善家校联系机制,严防学生因失联、失管、失教,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违法违纪。加强与妇联、民政、公安等部门协助,严厉纠治家长将学生送到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健全师生“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同学“手拉手”学习方式,开展学困生帮扶转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贫困家庭子女心理疏导,确保学生不因学习困难、留守、家庭贫困、缺乏上进目标而厌学、辍学、弃学。对特别厌学、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还要安排心理教师“一对一”疏导,解决好心理适应和融入校园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服务水平。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各校(园)党组织书记、校长是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成立以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落实具体经办人员,强化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辍学。
(二)加强监督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1.加强督查。区教委组建控辍保学工作检查组,定期通过入校交叉检查、残疾送教电话核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校(园)控辍保学和残疾送教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
2.严格考核。对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学校,按照《重庆市开州区学校学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开州教工委〔2025〕16号)直接降等处理。
3.严肃追责。未落实控辍保学和残疾送教要求,造成重大影响的学校,按照《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开州教办〔2024〕25号)严肃追责问责。
(三)广泛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氛围。
1.积极宣传引导。各校(园)充分利用校园网、家长会、家访、校园文化、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良好氛围。
2.加强总结提炼。各校(园)要紧紧围绕控辍保学和残疾送教工作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每期末各校(园)进行“从头到脚”的全面梳理、“抽丝剥茧”的深入分析,以个案解剖找准病症、总结教训、弥补缺陷、解决问题。每期末上交控辍保学工作总结一篇至片区教管中心,教管中心汇总后传基教科。同时,各校(园)要梳理控辍保学和残疾送教的新举措、新模式、新做法,撰写控辍保学和残疾送教中涌现的真实故事、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典型案例等先进事迹,每期末上报至片区教管中心(各校园至少一篇),教管中心汇总后上报区教委基教科。
(联系人:黄秦,联系电话:52210837,邮箱:2878331923@qq.com)
附件:1.开州区一般农户6-18周岁儿童少年就读台账
2.开州区6-18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台账
3.开州区6-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送教台账
4.开州区脱贫户、监测户等特殊群体就读台账
5.开州区残疾儿童送教档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