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
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保障2023年春季学期安全平稳有序开学,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渝教督函〔2023〕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月26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全面自查,片区教管中心和包校干部负责辖区公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全覆盖督查,区级督导组对公民办学校(幼儿园)随机督查。
四、督导检查内容
聚焦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学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区教委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督查各校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控辍保学、“双减”推进落实等工作情况(详见附件1)。
五、督导检查安排
(一)学校全面自查自纠。即日起,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针对但不限于上述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准确填写《2023年春开州区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5),认真撰写开学工作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于2月8日6:00前将自查报告和控辍保学统计表报片区教管中心。
(二)片区全覆盖督查。2月13日前,片区教管中心通过实地“看、听、查、访”等方式,对辖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面督导检查,督查结束后汇总相关情况,完成附件3、附件4、附件6的填报,连同辖区公办学校自查报告和控辍情况统计(附件5)表于2月13日前交督导科。
(三)区级随机抽查。2月17日前,由区教委领导包片,区政府督学牵头,片区教管中心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组内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情况随机抽查。重点是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指导解决问题。各督导组完成督导后形成书面督导报告交督导科汇总上报。
(四)迎接市级督查。2月26日前,各学校在自查、片区督查、区级抽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即行即改,做好迎接市级督查组开学工作实地督导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校(园)长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督促校(园)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抓细、抓实春季开学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顺利开学。
(二)突出重点。各学校在统筹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同时,要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对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双减”和“五项管理”、开学工作等内容加强自查自纠。各教管中心、教委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指导,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督查收到实效。
(三)严肃纪律。教管中心和教委督查组在督导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里的各项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轻车简从,不得参加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强化问责。对在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不迅速、履职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方式:邹品质,52218976,10337963@qq.com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分组安排表
3.2023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4.开州区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表
5.2023年春开州区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调查统计表
6.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用表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