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4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
实施情况报告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现将我区2024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背景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我区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经济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从而改善乡村教育环境,提升乡村学生的教育质量。
二、补助标准与范围
1.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根据乡村学校的偏远程度、海拔高度、交通条件、气候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分为多个等次。例如,我区补助标准分为每人每月300元至800元不等,具体等次包括300元、350元、450元、500元、650元、800元等。
2.补助范围:补助范围覆盖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等各个阶段。补助对象主要是在编在岗的乡村教师,包括支教教师、“三支一扶”教师等。其他因长病假原因在编不在岗、离退休等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范围。
三、实施情况
我区资金主要是依靠市级资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各学校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及补助金额,并上报区教委进行汇总审核。区教委对各学校上报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我区严格按照审核的工作补贴标准,在工资系统中按月统发,对于支教教师特殊类的我们将在年底统一发放。2024年我区享受的学校数为168所,享受人数为7830人,补助金额为2978.24万元,月人均水平316.97元。所需经费经区财政局在年底审核无误后,将补助资金与学校在12月进行清算。
为确保补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区财政局、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区教委等部门共同对补助资金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享受对象和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合规。
四、成效与影响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了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优秀教师愿意到乡村学校任教,并长期扎根乡村教育。
随着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优秀教师的加入,乡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明显提高,乡村教育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通过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和地位,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生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2024年,我区城区教师主动申报到农村学校支教的近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