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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

实施情况报告

现将我区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补助范围。我区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范围:我区乡镇(不含汉丰、文峰、云枫街道)学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补助范围学校的交流教师和支教人员,以及纳入补助范围学校中因公外出学习培训(1年内)的在编职工属于补助对象。其他因长病假原因在编不在岗、离退休等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范围。

(二)规范资金发放。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教发〔20196号)精神,我区严格按照制定的开州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在“渝薪芯”工资系统中按月统发。2023年享受的学校数为167所,享受人数为8090人,补助金额为3093.49万元,月人均水平318.65元。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市级奖补资金和区级统筹资金。

(三)强化监督管理。我区制定了《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发放方式、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加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宣传,督促学校通过校园网络、教职工会议进行宣传;二是严格执行政策,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坚决不上报不审批,不擅自扩大范围和调整标准,严格规范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及工作要求;三是通过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享受对象和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纳入本系统常规审计范围;四是要求学校对享受对象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做到有举报必查的原则。

二、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贴的提高,一是农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教师无序流动的情况普遍好转,教师安居乐教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二是激发了城区教师的到偏远山区的工作主动性,城区自愿到山区学校支教教师逐年增多;2023年,我区城区教师主动申报到农村学校支教的达100余人。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市级资金,区级自筹资金难度较大,动态调整保障有些困难。二是我区是教育大区,农村区域学校偏远,乡村学校较多,教师队伍庞大,造成补助标准有所偏低,与周边区县相比存有一定差距。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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