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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试行)》的通知

开州教发〔2021〕14号

 

各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试行)》已经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重庆市开州区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优秀专家人才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推动全区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44号)和《2020年开州区人才工作要点》(开州委组〔2020〕59号)及区教委《关于印发〈开州区“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的通知》(开州教人〔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是教育改革的试验田,是教育科研的排头兵,是高素质教师成长的摇篮。以学习为主导,以研究为主体,以工作为主线,以骨干教师为纽带,以提高教育教学、教育研究能力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的研修共同体。工作室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活动,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育强区建设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开州区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升开州教育的知名度。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本人姓名命名。主持人的选拔采取教师自荐申报、区教委考核审查、组建主体单位认定授牌的程序进行。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四条 主持人的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2.有鲜明的教育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具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及以上学科名师等称号的优秀(骨干)教师,且现仍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一线工作的教师或校长。

3.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结题并获市级教学成果奖至少1项;所著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5篇及以上。

4.在全区乃至全市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培养和指导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相关的教育教学及课题研究工作且效果好。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

第五条 每个名师工作室配备学员5-7人,学员经主持人依据条件遴选,并由区教委予以确认。

 

第三章 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

 

第六条 主持人职责与任务:

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制定本工作室管理细则;制定本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室每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工作室总结;建立工作室学员成长档案,与工作室每个学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督促指导他们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提交研修总结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考评。

2.当好教学示范者与指导者。每学年在全区进行名师示范课展示;组织并参与工作室学员的听课、评课活动,研究学科教学,指导工作室学员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学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

3.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全面了解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在工作室周期内主持完成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撰写一批优质的教育科研文章并著书立说。

4.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努力提升教育理论素养与学科理论素养,每年承担1次市内外高端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5.积极承担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开发与专题教学任务,每年需为教师继续教育区级培训、校本培训举办专题讲座。

6.积极参加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推广及建设,建立工作室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以网络为平台开展与学员及其他本学科教师的合作与交流,展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7.向区教委人事科提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七条 学员职责与任务:

1.学员是名师工作室的学习者、研究者,是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参与者。

2.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向名师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学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3.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年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

4.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实践水平,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的心理规律,科学有效地开展教育工作。每学年在校内开展2次以上教学展示活动,三年内在名师工作室组织的区级活动中上一节公开课或研究课;坚持撰写教学反思(含教学笔记、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年向工作室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至少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设计2篇,提供教学实录、教育案例、教育故事等5篇以上。

5.刻苦学习,努力提升教育科学素养,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理论水平。每学期至少研读2本教育教学专著,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经常撰写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札记;每学年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

6.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三年内参与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

7.帮助维护名师工作室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教育教学资源;帮助主持人及时整理工作室活动记录、成果业绩档案资料。

8.学习认真刻苦、工作成效突出、研究成果丰富的学员,可优先参加评先评优以及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名师评选等。

 

第四章  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由区教委负责统一建设,统筹管理,人事科和进修校共同实施,主持人所在单位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九条 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单位为区教委,负责进行项目论证和政策制定。具体职责是:

1.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进行考核评估,组建成立工作室和确认工作室学员名单。

2.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及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

3.组织名师开展“志愿支教 送教下乡”和名师示范课等活动。

4.举办名师个人教学观摩、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展示、名师论坛、名师工作室学员展示课或教学大赛。

5.对名师的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理论成果;支持名师出版教育教学著作。

第十条 人事科和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名师工作室过程性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工作室和学员考核实施年度考核制度,按量化结果考核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60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等次,80分以上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但占比不超过15%),考核结果定期上报区教委。区教委再根据挂牌主体单位情况向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备案,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室及其学员进行相应的奖惩。具体职责是:

1.负责指导名师工作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活动方案的拟定和审查工作。

2.采取到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听课、座谈、查看网站、资料等形式,检查和指导名师工作室活动开展情况。

3.对名师工作室学员的培养规划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室学员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或管理业绩、对学员考核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

第十一条 名师工作室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

1.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学年计划、年度总结等)。

2.制度建设(考勤制度、学研制度、会议制度、考核制度等)。

3.工作室日常管理(学员分工、工作行事历、考勤记录、经费开支情况、活动简报及公众号信息发布等)。

4.工作室研训活动

(1)示范课或讲座(教学设计、发言稿及音、视频资料等)。

(2)教育教学指导活动(活动方案、记录、现场照片等)。

(3)学习与培训(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培训材料等)。

(4)课题研究(研究过程材料及成果等)。

5.成果展示及推广

(1)论文类(含论文发表及获奖等)。

(2)竞赛获奖和指导类(包含现场赛课、基本功大赛,指导教师、学生参赛获奖)。

(3)学科课程开发(校本教材、教案及课件等)。

(4)科研课题成果及获奖。

第十二条 名师工作室学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名师工作室学员按要求填写《名师工作室学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由学员所在学校根据其师德表现、完成工作任务及业绩情况签署考核意见后上交名师工作室,工作室主持人再结合学员学习情况、完成研训任务情况及科研成果等综合表现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名师工作室学员备查资料

1.个人师德修养总结材料(需学校、主持人签署考核意见)。

2.个人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学年计划、年度总结等)。

3.参加名师工作室活动情况(含公开课教案、讲座、论坛发言稿等)

4.教学实绩证明材料(需教导处注明考核总个数及个人业绩所在位次数,并加盖学校公章)。

5.教科研成果(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参赛比赛获奖证书及课例资料、课题研究过程及结题材料等)。

6.个人学习及继续教育材料(含个人读书计划、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等)。

第十四条 名师工作室及学员考核结果应用。

1.对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工作室,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工作室、“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对工作室的主持人及学员,优先推荐参评“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市突贡专家”、“重庆英才”、区级及以上骨干等人才评价项目,优先推荐参加高层次培训研修项目。

2.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人每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30分。

3.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学员,每人每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20分。

4.对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工作室,摘牌停止运行并取消相关待遇,对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将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5.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由区教委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工作室,由区教委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取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

第十五条 主持人和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办公场地及日常工作开展相关保障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名师工作室申报一经批准,由组织的主体单位统一制作牌匾并举行授牌仪式。

第十七条 本细则所列的中小学包含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机构。

第十八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变更。因主持人调离、退休、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作室不能继续开展活动的,可取消工作室及待遇,或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工作室主持人,也可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与新单位协商合作共建。对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开展过程考核,根据考核结论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名师工作室经费由组建主体单位统一标准,工作室所在单位可适当配套经费用于工作室建设。名师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主持人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教科研活动和参加高端培训学习交流及研究成果推广等。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开州区名师工作室学员年度工作考核表

          2.开州区名师工作室量化考核评价表

 

 

 

附件1

 

开州区名师工作室学员年度工作考核表

 

工作室

名称

 

姓 名

 

任教学科及班级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职 称

 

周课

时数

 

学校名称

 

考核年度

 

A级指标

B级指标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得分

A1自身

建设

师德修养

遵循师德行为规范,乐意接受工作任务(2分);

师德考核为优秀(2分);年度考核为优秀(1分)。

 

自我规划

制定有鲜明特色的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和学年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并严格按照个人发展规划分阶段完成自我培养目标(2分)。

 

自主学习

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1分);积极参加校本研修,有年度研修报告(1分);每年研读2部教育理论书籍,有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反思性文章(1分)。

 

A2教育

教学

教学任务

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15分);教学工作量不足(8分);不担任教学任务(0分)。

 

教学业绩

任教学科成绩在本校或同类学校同学科评比中处于前1/5位置(10分);前1/3位置 (5分);否则记0分。若参加教学质量抽测,不能量化到个人的,则以对单位的量化为依据(幼儿园以绩效考核或相关考核为依据)。

 

业务获奖

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与工作室学科一致),成绩优良,本人获得市级奖励(5分),区级一、二等奖(2分);辅导的教师获得市级奖励(4分),区级一、二等奖(2分);按获奖次数可累计加分。

 

A3教育

科研

课题研究

有项目在市级及以上立项(5分),其中是负责人(4分)参与者(1分);有项目在区级立项(3分),其中是负责人(2分)参与者(1分);两年内结题并获奖(市级5分,区级3分),考核时在研究期内,有研究过程材料或中期报告(3分);按项次可累计加分。

 

竞赛辅导

参加与工作室学科一致的市级及以上组织的竞赛获奖(市级5分,区级4分);辅导他人竞赛获奖(市级4分,区级3分);按项次可累计加分。

 

论文专著

任期内在CN、ISSN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每篇计2分。

 

A4示范

引领

培训任务

积极承担上级及本单位对青年教师的培训任务,每学年做一次区级学科教学讲座,每学期至少三次作为主讲人在本单位进行业务辅导讲座或培训(5分),少一次扣2 分。完成基本任务后增加一次区级及以上加2分,校级加1分。

 

结对帮扶

指导培养2名中青年教师,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5分);每学年对帮带对象听评课10节以上,所帮带对象听名师示范课10节以上(5分);帮带对象教育教学成绩有明显进步,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各种教学活动比赛中获奖,或在CN刊物发表论文、论文获奖(5分)。

 

公开课

展示

每学年上一节区级公开课,每学期至少执教片区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安排的公开课(或录像课)2节以上(15分),每缺一节扣5分,扣完为止。

 

合计得分

 

工作室考核意见

 

单位考核

建议

 

教委考核组意见

 

 

附件2

 

开州区名师工作室量化考核评价表

 

工作室名称

 

考核年度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得分

A1自身建设情况(20分)

工作室有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5分);有主持人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年度计划、届终总结(5分);有工作室发展和个人成长各种过程性资料,有日常管理档案(10分)。

 

A2团队学习情况(10分)

工作室有相应数量的学科前沿书籍(3分);每月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4分);所有学员每人每年阅读2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有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反思体会(3分)。

 

 

A3完成培养任务(25分)

主持人与学员签订有培养责任书,并能经常进行沟通交流,做到有主题、有时间、有记录(5分);工作室学员及帮带对象梯级攀升上分值计算为(10分):校级骨干--区级骨干(3分),区级骨干--区级名师(5分),区级名师--市级骨干教师(8分),市级骨干教师--市学科名师(10分);工作室每位学员至少帮带2位教师,查互听评课记录、研讨记录(10分) 。

 

 

A4承担继续教育培训任务(15分)

积极配合教师进修学校承担教师培训任务,每学年做区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至少2次(5分);每学期工作室组织面向全区的不少于50人的沙龙活动1-2次(5分);积极承担校本培训课程的研发、讲授和指导工作(5分)。

 

 

A5教科研任务(10分)

至少确定1个研究课题,任期内至少完成区级以上课题1项,并获得区级以上奖励(5分);有教研活动记载与反思(3分),有学员自我发展记录(2分)。

 

A6示范引领作用(20分)

每位学员承担校级公开课每期2节以上(5分);工作室每学期开设校级教育热点、难点论坛讲座1次(5分);工作室开设微信公众号,每月发表日志3篇以上(7分);网页栏目清晰,内容丰富,且有一定的访问量(3分)。

 

A7亮点特色

(8分)

根据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具体确定(3-8分)。。

 

合计得分

 

教委

考核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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