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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开州区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开州教发〔2020〕16号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中小学:

根据《重庆市教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州区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开州区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

实施意见(试行)

 

为增强教育服务功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本着教委统筹、校内实施、自愿参加、公开透明原则实施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措施

(一)课后服务时间。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原则上与法定工作日基本保持一致。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学生、家长调查问卷情况,了解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服务时间、时长。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可以学月为单位做适度调整。结束时间一般不晚于18:30。

(二)课后服务对象。本校在读中小学生根据自愿参加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确定下午正常放学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指导。学校要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中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

(三)课后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课后服务队伍。各校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可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五)课后服务管理。各校建立课后服务管理组织,制定课后服务指导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交流展示平台,落实专人对课后服务过程、质量进行督查,特别加强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的管理,确保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学校公示栏、家长会、校园公众号、班级家长群,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广泛宣传告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各相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相关科室负责人、片区教管中心主任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做实解释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宣传引导。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是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缓解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民生工程。相关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宣传,各片区教管中心和学校要主动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通过村组(社区)干部积极宣传;学校利用教师会、家长会、校会、班会,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和学校工作方案,讲明原则、讲清政策、讲透要求。

(三)合理配备人员。学校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配备教师和辅助人员,原则上每40名学生配备1名教师(若学生余数不足40名但超过20名也可配1名教师),每120名学生另配1名辅助人员。班级人数少于20人的,学校可组合编班。人数超过40人的班级,作业辅导时可以不分班。在相应的服务时段配备学校安全等保障人员,并安排行政人员负责专项管理和效果考核。课后服务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校情决定是否计入考核工作量范畴。

(四)强化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予以保证。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坚持家长自愿、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选择每天1课时每月收费不超过60元;选择每天2课时每月收费不超过110元;选择每天3课时每月收费不超过160元,以学期为单位收费。课后服务收费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开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或免收费用。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按照《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相关规定,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的适当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学校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和经费额度,以收定支,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平、合理原则,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五)落实安全责任。校长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当堂课后服务教师、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报区教委备案。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课后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服务形式和接送学生时间等,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

(六)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加强督导评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联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过程性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并作为对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教委相关科室、片区教管中心、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工作中,要对责任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调查摸底。学校对本校各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队伍以及区域内相关实践活动场所、企业等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根据梳理出的校内外资源,编制课后服务内容。

(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要召开家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课后服务工作。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收费标准等。通过发放告知书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方案交教管中心审核,汇总后交区教委基教科备案。联系人:谭杰,联系电话:52218051。

(三)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向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家长、学生在自愿前提下,填写《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申请表》。学校根据学生申请,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及《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申请表》由学校根据校情自行设计制作。

(四)梳理完善提升。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结合综合实践活动、美育教育、社团(兴趣)活动小组等工作,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研究,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并动态调整,力争形成精品课程,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本方案2020年秋季学期先在开州主城区学校试行,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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