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均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教工委、县教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校园实际,细化方案,认真落实。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中共开县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爱三留守.共建好家园”工作实施方案》(开委办发〔2016〕9号)精神,特制定开县教育系统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关爱保护对象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在校未成年人。
二、总体目标及要求
(一)总体目标
全力保障留守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达到“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二)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主旨,即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原则。
实现四个覆盖,即监测干预全覆盖、监护保护全覆盖、教育关爱全覆盖、保障措施全覆盖。
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做到涉及儿童重大恶性案件零发生,留守儿童非正常死亡事件零容忍;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畅通亲情“绿色通道”,确保留守儿童身心健康;鼓励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有条件外出务工家庭带领小孩外出共同生活,确保留守儿童数量逐年减少;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指导教师的作用,把关爱保护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各项责任和政策措施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阵地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领导小组,设立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办公室,与政教处或少先队办公室合署办公,政教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兼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科学整合学校人力资源,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落实。
(二)摸准基数,建立档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每期开学初全面摸底,对在校在园留守儿童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地、现居住地、就读学校及班级、健康状况、父母外出务工时间、地点、年回家次数、监护情况、关爱保护情况、生活主要来源、监护人及联系电话、村委会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做全面统计,建立动态档案,做到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学习生活状况及监护人状况“三清楚”,需要什么关爱、得到什么帮助、给予什么支持“三知道”。对在校在园留守儿童及失学辍学、家庭暴力和酗酒、吸毒、服刑人员子女、单身男性监护女童等重点关爱保护对象要建立专门档案,随时跟踪监控和保护。
(三)结对帮扶,真情关爱
学校每一名留守儿童、至少要有一位教师帮扶,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制度。各帮扶教师要对自己的帮扶对象熟悉情况,不定期家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辅导、心理辅导、生活指导,爱心陪伴,有效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完善教师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引导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与子女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保护的合力。
(四)精心排查,及时报告
各校各班每节课上课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清查,对没有到校上课的学生,要联系监护人或家长,准确掌握情况,追踪学生未到校原因,特殊情况要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留守儿童不出现任何非正常事故。
(五)控辍保学,精准施策
学校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利用班团队活动、黑板报、校报、地方课程、道德讲堂、“法制副校长”等平台,定期对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法制、健康、禁毒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独立生活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精准落实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寄宿上优先满足的“四优先”活动,让留守儿童养成自尊、自立、自强、自律的品质,自觉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善人群。
(六)亲情联络,聚力关爱
利用教师会议,对所有教师宣传留守儿童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途径。实施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依托“家长学校“、“家长会”,加强与父母和监护人联系,举办家庭关爱保护培训,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或被委托监护人重视家庭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创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督促家长与孩子沟通,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增加回乡次数,延长与子女相处时间。鼓励父母外出务工期间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增强与子女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学习、生活、心理等状况,增进家庭亲情,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主导作用。
(七)完善设施,多元关爱
继续实施好营养午餐、亲情视频室、亲情电话室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让有寄宿愿望的留守儿童100%住进校园,选聘专职生活指导教师对住校留守儿童建立档案,开展学习辅导、生活指导、习惯培养等活动。学校留守儿童办公室负责“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做好亲情视频、亲情电话、“书信交流”、读书活动、集体生日等日常工作。
(八)安全应急,机制健全
1.校内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立儿童、学校、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儿童在校期间遭遇突发事件,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 1 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 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从保证留守儿童安全第一的要求出发,不得拖延推诿。学校教职工要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2.校外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学校结对帮扶教师要定期到留守儿童家中了解其生活、学习、家庭等状况,督促其父母、委托监护人关爱保护孩子,做好校外安全监管,落实管护责任。要指导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上下学、节假日和寒暑假做好留守儿童在校外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护工作。
(九)强化保障,明确职责
1.强化财力保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要安排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专用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严肃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将关爱保护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人员身上。各校园长是学校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细化关爱保护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底数不清、安排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帮扶流于形式的,要采取约谈、挂牌督办、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
3.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采取法律讲座、家长会议、道德讲堂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家庭教育、品德培养等知识,形成宣传长效机制。大力挖掘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积极向上、健康快乐、自强自立、自尊自信的优秀典型事例向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全力构建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加强舆情预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开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