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公安局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县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辅导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各片区均衡中心,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重庆市《关于印发〈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县公安局、县教委联合制定了《开县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员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资源整合,确保工作实效。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派出所,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互联互动,增强职能职责互补,有效整合警教资源,合力推动校园宣教工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派出所要发挥专业优势,按照《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宣教工作措施,积极配合辖区学校开展宣教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用好现有教育资源,落实《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把宣教工作与学校德育课程有机结合,增加交通安全素质培养和教育内容,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保证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的交通安全课程。
二是强化综合保障,确保常态推进。县公安、教委要强化宣教工作的人、财、物保障落实,健全完善校内、外辅导员制度。交巡警大队、派出所要选拔骨干民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对口指导学校开展常态宣教工作,配合“护学岗”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协调相关部门排查和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各中小学校要选拔优秀骨干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校内辅导员,与校外辅导员形成合力做好宣教工作(村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工作由中心校的校内、外辅导员负责)。同时,要积极开辟新型交通安全教育阵地,做好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试点建设。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落实监督考核。交巡警秩序中队、公巡中队,片区均衡中心对片区学校宣教工作加强督导。县教委、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加大对宣教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交巡警秩序中队、公巡中队,各派出所、中小学校的宣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宣教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抓好信息报送。交巡警秩序中队、公巡中队,各派出所、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强化组织、制度和保障。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宣教工作。同时,要建好工作台账,将交通安全校内、校外辅导员花名册,历次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及图片),相关数据等纳入工作台账内容。2016年2月开始,每月23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报告表(附件1);交巡警秩序中队、公巡中队,各派出所报送至交巡警大队,地址:县公安局FTP/交巡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进校园季度工作报告文件夹内;各中小学校每月由片区均衡中心汇总后报送至县教委安稳科邮箱:381337286@qq.com。
开县公安局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县公安局联系人:贾文华,联系电话:52124987;县教委联系人:黎文,联系电话:52212343)
开县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辅导员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和规范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员工作职责,确保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全县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员是指:由交巡警大队及承担交通管理职责的农村公安派出所指派民警担任的校外辅导员;由学校指派教师或工作人员担任的校内辅导员。
校外辅导员可采用“一对一”或“一对N”(即一名民警可担任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的模式进行配备。全县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教师或工作人员担任校内专(兼)职辅导员,专门负责本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条 成立全县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委、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片区均衡中心安全专干,中小学校长,交巡警中队、派出所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预防及处理中队、县教委安稳科,指导各中小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全县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行二级责任制。县教委、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总体统筹并指导协调,各中小学学校依法牵头负责工作开展,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秩序中队、公巡中队,派出所负责辖区校园交通安全及周边秩序。
第五条 辅导员工作按照“警校共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由辖区交巡警中队负责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撑,学校负责宣教工作实施及后勤保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时完成本地年度学校宣教工作任务;
(二)加强与对口学校的联系,配合校内辅导员严格按照全年日常、重大时间节点相关任务,有序推进宣教工作;
(三)协调、配合辖区“护学岗”,加大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控力度;
(四)针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性建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
(五)根据宣教工作时间节点和内容,及时提供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品素材;
(六)协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指导开辟新型宣教阵地建设,营造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校内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主动会同校外辅导员,按照常态及重点时间节点的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宣教工作各项任务;
(二)负责校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设施设备维护,保证宣传内容适时更新整洁;
(三)加强校外辅导员的联系,积极配合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报请上级部门进行整改消除;
(四)严格执行校园春秋游、重大集体外出活动交通安全教育、信息报送、车辆出行报批等制度;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 常态及重大时间节点主要任务
第八条 校内、外辅导员应相互配合开展以下常态工作
(一)开学前工作
1.制定学校学期(学年)宣教工作计划;(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2.结合辖区实际,根据城市或农村不同地区学生出行特点,制作有针对性的PPT教学课件;(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3.通过开学典礼、学校闭路电视、校园广播等方式,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 “开学第一课”大公共安全宣教活动;(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4.开展1次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通报全县和辖区近期校园交通安全形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校外辅导员牵头,校内辅导员配合)
5.维护、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栏)、宣传板(墙)报、LED电子屏、校园广播、校园自办电视栏目等宣传硬件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二)每学期工作
1.举办1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全校升旗仪式;(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2.开展1次交通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校外辅导员牵头,校内辅导员配合)
3.采用职业体验、上街劝导、互助带动等形式开展1次“小交警”集中培训;(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4.结合学校特色,开展交通安全绘画比赛、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文艺演出、交通安全演练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5.通过学校QQ群及微信群、官方微博及微信、校方网络论坛、校讯通等新型交通安全宣教阵地,针对师生、家长开展2次以上交通安全提示;(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6.协调安排“护学岗”,在上、放学时段,对辖区内所有校园大门必巡每月1次以上,将辖区内的校园周边列为“必巡点、必巡线、必巡区”;(校外辅导员牵头,校内辅导员配合)
7.增加交通安全素质培养和教育内容,保证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交通安全课程;(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8.辖区内若有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的,要组织学生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9.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12月2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的宣传教育活动。(校外辅导员牵头,校内辅导员配合)
(三)放假前
1.国庆长假、五一、元旦、寒暑假前开展1次以“提升文明交通素质及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假期前教育;(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2.编印、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3.布置含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寒暑假作业;(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4.开展1次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隐患检查;(校外辅导员牵头,校内辅导员配合)
5.开展春运、春游、社会实践等交通安全教育。(校内辅导员牵头,校外辅导员配合)
第九条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会同县教委每年开展1次全县范围的校内、外辅导员经验交流,重点围绕“如何提升校园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技巧”主题。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十条 交巡警大队要对校外辅导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片区均衡中心对片区学校校内辅导员工作加强督导。县教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并纳入学校综合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 校内、校外辅导员要加强宣教工作的分析研判,总结经验;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日常工作记录;遇辅导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备。
第十二条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教委,片区均衡中心与辖区学校共同开辟多种渠道组织培训,不断提高辅导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每年年底将评选、表彰年度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示范校及优秀校内、外辅导员。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与交通法律、法规或上级相关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规范由开县教育委员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月度工作情况报告表
2.开县交通安全校外、校内辅导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