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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5-0003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审暨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普惠性民办

幼儿园复审暨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

情况的通报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片区教管中心: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审暨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4月30日前,各片区教管中心对登记注册满一年且正在招生的10所民办中小学和135所民办幼儿园开展了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对12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了普惠复审,对办园时间满两年的134所民办幼儿园开展了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区教委相继进行了复查,现将2024年度民办中小学年检结论(见附件1)、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附件2-1-5)、普惠性民办园复审结论(附件3)、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获奖单位(见附件4)予以通报。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结论为合格的,方可开展新一学年的招生工作;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由属地教管中心负责督促整改,相关幼儿园需于2025年8月8日前,将其整改情况报送至区教委学前教育科,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将依法吊销办园资格,若属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同步取消其普惠资格;凡被依法吊销办园资格的幼儿园,须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到法人登记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并将公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及办园资质等相关证件上交属地教管中心,属地教管中心统一收取后,上交至区教委学前教育科416室。

全区各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牢固树立儿童为本理念,切实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内涵建设,持续提升教育质量,为推动开州区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1.2024年度民办中小学年检结论

2.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2-1-5)

3.2024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审合格单位

4.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获奖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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