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统计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开州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根基。坚持常态化学,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局职工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将学习成果融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坚持分层分类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统计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同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全年组织专题学习3次,覆盖重点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统计干部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1200余人次,着力提升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融会贯通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修订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将依法统计核心要求转化为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完善执法机制,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制定《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范围、程序及责任,确保执法有章可循。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平台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记录全程留痕,不断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开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统计局子网站公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法定依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抓“关键少数”,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开展统计法专题培训3场,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抓“重点群体”,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业道德纳入统计系统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业务培训+法治宣讲”模式,强化统计人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抓“重要节点”,紧扣“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开展以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知统计法、守统计法、用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组织召开统计监督贯通协同会议,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制定贯通协调机制,细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结果运用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深化巡察协作,落实《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向区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统计工作情况,推动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同频共振。
二、从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带头学法讲法,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宣传宣讲统计法,为区委党校主体班学员作统计法专题讲座,在全区统计人员培训会上全面解读统计法和统计职业道德,示范带动全区统计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统筹部署推进,坚持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谋划“九五”普法,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办”的法治工作格局。严格依法履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聘用法律顾问参与统计法治工作,督促全局党员干部落实“学法用法”要求,推动依法行政成为行动自觉。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法深度需加强。少数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理解不够深入,学用结合的紧密度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统计难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宣传教育需深化。普法形式创新性不足,针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精准普法不够,部分群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仍需提高。三是执法技能需提升。个别执法人员实操不够熟练,重点领域执法经验不足,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的能力需持续提高。
四、2026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深刻领会“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推动理论学习与统计实践深度融合。结合统计工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防治统计造假、提升数据质量的实际成效。
(二)持续加强普法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安全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素养。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专业培训、执法检查、入户调查等时机,宣传宣讲新修改《统计法》,切实提升统计法知晓率,引导统计人员切实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及工业、投资等重点领域统计制度纳入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上级执法检查,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常态化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开展执法活动,确保执法规范透明。加强执法案卷制作,积极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案卷评查培训会,推动执法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