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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471C/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统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统计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开州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统计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坚持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全年集中学法4次,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安排部署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对行政奖励、行政处罚和公共服务等权力事项的实施清单表进行维护优化,进一步缩减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制定《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统计失信信息,切实把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修订了《中共重庆市开州区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推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二是按规定聘用法律顾问,局党组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依法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请法律顾问对局机关制定的重要文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确保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

  (五)积极抓好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按照《重庆市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渝统发﹝2021﹞14号)要求,成立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升我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区统计局结合 “三月法治宣传月”、专业培训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公众和“四上企业”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认真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必修课并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4月区管副职领导进修班及5月、10月开班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均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三是在镇乡街道统计干部年报会上宣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解读统计监督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按规定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自觉接受监督。5名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制定2021年 “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和联合抽查方案,做好抽查结果的运用,并公示抽查结果。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八)严格执行各种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新增“四上企业”入库现场核查制度和统计诚信承诺规定。三是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收集整理统计数据,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四是严格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依法推动统计信息公开。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制度、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继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主要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

(二)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精准性。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针对统计人员,逢会必讲法、逢会必学法,通报统计违法案件;针对社会公众,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意识。

(三)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结合“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监督意见》,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结合开州区实际,根据《监督意见》确定的重点举措,及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有力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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