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水利〔2022〕176号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重庆清泉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7号)精神,现将水利专项资金112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用于“两不愁三保障”农村供水保障,重点解决2022年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暴露出的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加强建设管理
请严格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 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重庆市开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州财农发〔2021〕97号)、《重庆市水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1〕5号)及农村供水保障建设管理等相关要求,完善项 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及实施方案,严格遵守各行业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各行业技术规程,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生态保护和用地法律法规,同时按公开公示要求进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资金及绩效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中央、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结清民工工资。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要严格按照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项目逐级会议研究、入库申报、公示公告、运行管护等入库过程和建设管理,制定好施工计划,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结(决)算审计及报账结算工作,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加强工程运行管护
强化建成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做好项目资产登记、移交、管理等工作,要及时落实好工程运行管护单位,明确好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书,按照《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渝水农〔2009〕46号)、《重庆市开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开州府办发〔2021〕16号)、《重庆市开州区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实施方案》(开州水利〔2019〕160号)等要求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强化水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确保供水稳定、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迎检准备
要落实专人做好项目建设管理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3日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详见附件2)报送区水利局水利科(联系人:田文,电话:52222084)。要按照项目库进度填报管理要求,落实专人每月在国务院信息系统中完整填报项目实施情况和报账信息。
国家、市级和区级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软、硬件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随时迎接各级检查验收。
附件:1.开州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计划表
2.开州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9日
(投诉电话: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区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23-5222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