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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11630068D/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渝乡振发〔2022〕 65 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9-10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乡振发〔2022〕 65 号

各区县(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教委、人力社保局: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我们联合制定了《重庆市"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启动仪式的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多方参与为平台,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引导1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确保脱贫家庭职业教育毕业生全就业,就好业,实现更加充分、更加高质量的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三)实行清单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和职业院校要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等情况,建立健全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和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乡村振兴、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到雨露计划资助的学生信息共享共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四)落实帮扶政策。依托教育部门和学校,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解读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做到应学尽学。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市乡村振兴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五)深化定制服务。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脱贫地区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开发课程、制定优惠政策。凝聚社会合力,坚持就业导向,依托网络或实体服务平台,建立职业院校、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合作模式。共同推动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鼓励主城区及渝西地区职业院校结对帮扶渝东南、渝东北地区职业院校,提升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班、定向班,畅通"校门"到"厂门"的绿色通道。(市乡村振兴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六)成立"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联盟。动员一批职业院校、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成立"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联盟,凝聚社会合力,共同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七)开展就业帮扶。指导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渠道。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就业帮扶活动。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见习机会、职业规划等服务;对已就业的毕业生,重点关注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情况;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落实特惠政策,引导他们发展生产、投身乡村建设。(市乡村振兴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八)持续提升技能。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机制,助力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开发打造一批就业创业指导培训课程。支持职业院校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鉴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持续提升雨露计划学生技能水平。(市乡村振兴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市负总责、区县(自治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乡村振兴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教育、人力社保部门积极支持开展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区县(自治县)落实主体责任,在入学季、毕业季做好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和就业帮扶工作。

( 十)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和助学补助等政策,切实将各项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到主体、落实到个人,充分调动雨露计划毕业生、中介机构、用工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

(十一)做好跟踪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对就业情况发生变化的雨露计划毕业生要及时掌握情况,提供帮扶服务,做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

(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各类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学校学生便于参与、企业组织乐于参加的宣传方法,在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引导。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技能成才先进典型,讲好雨露计划故事,不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增收"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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