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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11630068D/2022-000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市乡村振兴局出台《重庆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

市乡村振兴局出台《重庆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

措施》

    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分为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3个方面,共23条硬措施。其中,在教育保障方面,提高大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标准,本专科生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

一、责任落实

围绕建立专班协调体系,夯实区县主体责任、明晰部门主管责任等方面提出7项具体措施。

● 市、区县、乡镇三级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或工作组。工作专班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原则上每月调度1次,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

● 延续并优化脱贫攻坚期内定期研究、书面述职等制度。区县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区县委书记向市委作专项书面述职。

● 实行“五级书记遍访”机制,继续实行各级帮扶干部“包片+包村+包户”制度,继续对脱贫户进行联系帮扶。

● 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区县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约谈、督办、问责制度。

● 要关心关爱乡村干部,特别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脱贫攻坚期内因公牺牲干部的家属,长期帮扶慰问。

● 全覆盖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能力。

●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二、政策落实

主要围绕强化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9项具体措施。

● 强化控辍保学,扩大教育资助范围。提高大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标准,本专科生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

● 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基本医保资助,确保应保尽保。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范围,脱贫户、监测户因大病产生大额自付费用影响基本生活的,“一事一议”开展特殊救助。

● 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全面摸排、应改尽改。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开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一点一策”扶持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

● 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补助总保费的5%。

● 因地制宜优化调整产业到户帮扶政策,以村为单位设置乡村振兴指导员,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

● 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优惠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 优化调整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

● 保持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

● 探索建立综合防贫保险制度,为脱贫户、监测户及符合条件的农村“五无”人员打捆购买综合防贫保险。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市级财政在市级承担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5%的补贴,相应减少参保户承担总保费的5%。

三、工作落实

围绕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强度等方面提出7项具体措施。

● 优化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监测对象认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天,纳入监测对象10个工作日内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 坚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月清零、月调度、月通报制度。

● 持续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持续为脱贫村主导产业安排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到人到户产业项目。持续支持脱贫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

● 农带农机制强、效果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倾斜。

● 鼓励区县采取“政府引导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方式整合资源。

●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加快推进“一县一策”落地见效。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为载体,自下而上做好群众组织、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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