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人到户政策之“两不愁三保障”篇
问: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监测户)子女有什么帮扶政策?
答:雨露计划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如享受了“重庆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问:义务教育有什么帮扶政策?
答:(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①对象范围:在我市就读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②资助标准:寄宿学生初中1250元/生/年、小学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初中625元/生/年、小学500元/生/年,其中非寄宿脱贫户(监测户)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①对象范围:18个原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②资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
问: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有什么帮扶政策?
答:①大病保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维持在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②医疗救助。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监测对象、低保边缘户等其他低收入人口不低于60%。统筹加大门诊慢特病救助保障,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对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问:“重庆渝快保”参保有资助吗?
答:①对象范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②补助标准:按照脱贫人口定额补助50元/人,监测对象购买普惠款全额资助69元/人、购买升级款定额补助150元/人的标准,资助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2023年“重庆渝快保”。
问: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帮扶政策?
答:①对象范围: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农村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以及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②补助标准:C级(市级以上财政):平均0.75万元/户。D级和无房户(市级以上财政):主城区0.75万元/户,渝西7个区(江津、合川、永川、綦江、大足、铜梁、璧山)1.4万元/户,其他区县2.1万元/户。
问: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条件有什么帮扶政策?
答:“三个一批”:建设改造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取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或取水距离不超过4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40米为达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为基本达标。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为达标,90%—95%为基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