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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3-026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人到户政策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篇

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人到户政策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篇

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时限为多久?

答:政策时限为易地扶贫搬迁过渡期和巩固期内。过渡期和巩固期时限由区县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原则上过渡期不超过1年、巩固期不超过3年。

问:落实“菜园地”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通过多种方式为有需求的搬迁脱贫户保障“菜园地”,原则上每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实现“需保尽保”。统筹利用产业扶贫资金等向承租人给予“菜园地”土地流转费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每年每亩不低于200元。土地流转年限和补助年限由区县自行确定,但不应低于过渡期和巩固期确定的年限。

问:水电气有什么优惠?

答:对于采取集中供水、供气的搬迁脱贫户,在用水、用气费用上给予20%的优惠,其中:对于经认定的特殊困难搬迁脱贫户给予30%的优惠。搬迁脱贫户的生活用电按到户电费的80%结算,优惠电费资金由市级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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