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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6031/2025-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523日,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开州区海源超市经营(干)山药、螺丝椒进行抽样,样品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验,分别于20246192024620出具检验报告(NoSBJ24500000341732657ZXNoSBJ24500000341732661ZX,判定(干)山药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螺丝椒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 2024621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开州区海源超市送达了上述两份检验报告,未发现涉案批次(干)山药、螺丝椒,涉案(干)山药、螺丝椒已销售完。当事人对该检验结论无异议,未申请复检。

2.开州区海源超市2024627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

3.开州区海源超市销售二氧化硫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干)山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经营食品添加剂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开州区海源超市销售啶虫脒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鉴于当事人涉案财物及违法所得较少,未造成人身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涉案财物或违法所得较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且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码M00100501规定“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产品已经销售且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的减轻处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35元;2.罚款3000元。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5.9元;2.罚款3000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合并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56.25元;

3.罚款6000元。                                     

4.2024627开州区海源超市已向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628日本局对开州区海源超市进行了复查,经复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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