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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6031/2022-001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 发布日期 ] 2022-04-14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管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州肺炎组市监发〔20222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管组新冠肺炎

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管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按要求抓工作落实。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

                              2022321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管组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妥善处置市场领域发现的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州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预案》,结合市场监管组的特殊性,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区冷链食品、快递物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指挥体系

保持现有疫情防控组织指挥体系,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区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统筹指挥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镇街分工协作市场主体及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

(一)启动预案。属地乡镇(街道)第一时间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落实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封存该批次食品,并对该批次物品接触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二)发现报告。区疾控中心在发现阳性样本后第一时间向区卫生健康委报告,同时报告辖区乡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等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往现场,并派遣人员指导现场处置。

(三)现场处置。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做好现场指导。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划定现场管控范围、确定管控人员和封存物品,明确环境和物品消杀范围,指导做好可疑污染物品的处置;对涉及的环境、物品和人员进行采样检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按照区卫生健康委的意见做好人员及物品管理、配合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现场控制。区疾控中心负责核酸采样,并将样品运至中国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

(四)人员管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所有涉及人员的接触史调查核实和风险判定。高风险暴露人员参照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一般暴露人员在核酸检测阴性后可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区公安局负责开展密切接触者轨迹回溯,并及时推送社区排查组。社区排查组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和属地乡镇(街道)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区交通局提供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信息,配合开展车辆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五)物品处置。对该批次物品立即实施全面封存。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面查清物品来源、运输途径、存放地点等信息,全面排查已流向市内其他地方及销售到外省市的该批次物品,对市内其他地方的物品按要求追回封存;对流入外省市的物品,由行业主管部门将信息通报相关省市。可疑污染物品或确定污染物品均由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销毁。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六)环境消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消杀的技术指导,包括消杀范围、消毒剂选择、消毒剂浓度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全面做好该批次物品仓储、物流及销售环节等场所的外环境消杀工作。必要时,区卫生健康委可进行消杀效果评价。

(七)风险评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事件可能导致的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进行动态评估,提出政策建议。

(八)信息发布。事件的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信息。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专家就此类事件涉及对人员的健康影响进行解读,并对人群进行科普和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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