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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6031/2021-003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监督检查要点(摊贩)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监督检查要点(摊贩)
检查项目检查序号检查内容结果判定
证照及信息公示1*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状况是否一致。□是□否
2*食品经营备案证合法有效。□是□否
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备案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是□否
食品贮存管理4*食品加工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醇基燃料严格管理。无标签标识物质,能说明来源及用处。□是□否
5*食品处理区的食品及原料,感官性状无异常,未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外包装或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是□否
加工制作过程6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是□否
7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火锅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加工过程符合要求。□是□否
8*无超范围和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无使用非食用物质现象。□是□否
餐用具清洗消毒9*自消毒的复用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残渣、异味或使用具有集中消毒餐饮具资质企业的餐用具。□是□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穿戴清洁衣帽和口罩,不留长指甲,佩戴饰物不外露。□是□否
*号为重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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