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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5310069/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区级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全区户籍人口及异地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和征缴计划编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制度和规则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经办医疗救助业务,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相关培训,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便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建立与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开州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信息和基金监督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开州区药品采购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个下属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统一编制预决算,所以本单位暂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55.66万元,支出总计1,855.66万元。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8.42万元,增幅63.2%;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9.95万元,增幅66.3%;主要原因是:(1)我局2020年年末人数35人,2021年年末人数40人;(2)对建卡贫困人口的参保事后资助项目支出增加了545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85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42万元,增幅63.2%,主要原因同前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6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5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9.95万元,增幅66.3%。主要原因同前述。其中基本支出 809.7万元,占43.63%;项目支出1,045.96万元,占5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扶贫资助款预计拨款时比实际支付略有富余,2021年初才退回财政扶贫专户。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5.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8.42万元,增幅63.2%;支出增加739.95万元,增幅66.3%;主要原因是:(1)我局2020年年末人数35人,2021年年末人数40人;(2)对建卡贫困人口的参保事后资助项目支出增加了5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42万元,增幅63.2%,主要原因同前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2.31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 (1)我局2020年年末人数35人,2021年年末人数40人;(2)对建卡贫困人口的参保事后资助项目支出年初没有纳入预算,实际收支数为88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9.95万元,增幅66.3%。较年初预算增加1,062.31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同前述。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扶贫资助款预计拨款时比实际支付略有富余,2021年初才退回财政扶贫专户。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24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4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我局2020年年末人数35人,2021年年末人数40人;

(2)卫生健康支出853.77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78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同(1)所述。

(3)农林水-扶贫支出885万元,占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5万元,原因是扶贫资助项目支出,没纳入我局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6.65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同(1)所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3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我局2020年年末人数35人,2021年年末人数40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支出。公用经费8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9万元,降低10.7%,主要原因是2021年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办公费大幅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医疗机构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5.9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乡镇街道居民医保筹资业务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9万元,下降10.72%,主要原因是2021年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办公费大幅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等。单价50.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自评

总分

(分)

100

预算单位负责

此项目的科室

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

刘兴龙

联系电话

023-52245533

项目资金

年度

总金额(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

52

5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达90%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达90%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率

%

=

100

100

100

100

18

18

征收违约金

万元

500

500

1273

100

18

18


投诉率

%

< 

5

5

2

100

18

18


案件办结率

%

=

100

100

100

100

18

18


满意度

%

90

90

95

100

18

18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24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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