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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5310069/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07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果的通报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备注
1 开州区汉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 串换药品、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开医保处罚字〔2025〕166号 2025/12/1 罚款 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6928.54元 
2.罚款56928.54元

2 开州德祥中医门诊部 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开医保处罚字〔2025〕168号 2025/12/1 罚款 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3889.12元 
2.罚款53889.12元

3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金州社区卫生服务站 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开医保处罚字〔2025〕185号 2025/12/16 罚款 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4566.77元 
2.罚款55806.44元

4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超标准收费、分解住院、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开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开医保处罚字〔2025〕148号 2025/10/28
罚款

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00569.00元

2.罚款300569.00元


5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站 串换药品、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开医保处罚字〔2025〕186号 2025/12/16 罚款

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13836.72元

2.罚款134059.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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