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我局将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巩固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2万元,处违约金0.05万元。
(二)重庆开州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5万元,处违约金0.1万元。
(三)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9万元,处违约金0.19万元。
(四)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2万元。
(五)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6万元,处违约金0.13万元。
(六)重庆市开州区紫水乡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6万元,处违约金0.13万元。
(七)重庆市开州区大德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八)重庆市开州区五通乡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九)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十)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13万元,处违约金0.27万元。
(十一)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十二)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开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19万元,处违约金0.39万元。
(十三)重庆市开州区镇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十四)重庆开州江里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22万元,处违约金0.44万元。
(十五)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7万元,处违约金0.15万元。
(十六)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十七)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十八)重庆市开州区三汇口乡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28万元,处违约金0.56万元。
(十九)重庆市开州区满月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2万元,处违约金0.04万元。
(二十)重庆市开州区白桥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二十一)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3万元。
(二十二)重庆市开州区铁桥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2万元。
(二十三)重庆开州坪桥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3万元。
(二十四)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15万元,处违约金0.30万元。
(二十五)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二十六)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二十七)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8万元,处违约金0.16万元。
(二十八)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12万元,处违约金0.24万元。
(二十九)重庆市开州区谭家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15万元,处违约金0.31万元。
(三十)重庆市开州区雪宝山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三十一)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三十二)重庆市开州区关面乡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2万元。
(三十三)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4万元,处违约金0.09万元。
(三十四)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2万元,处违约金0.05万元。
(三十五)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9万元,处违约金0.18万元。
(三十六)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3万元。
(三十七)重庆开州博爱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12万元,处违约金0.25万元。
(三十八)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卫生院存在超限项目违约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01万元,处违约金0.01万元。
(三十九)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南郊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标准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5.81万元,处罚款5.81万元。中止协议1个月。
(四十)开州区汉丰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6.04万元,处罚款6.04万元。中止协议1个月。
(四十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6.98万元,处罚款6.98万元。中止协议1个月。
(四十二)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百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7.06万元,处罚款7.06万元。中止协议1个月。
(四十三)重庆齐悦安康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61.41万元,处罚款242.12万元。
(四十四)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9.32万元,处罚款19.32万元。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