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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5-04-30

各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及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消费、惠民生政策,规范开展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防范打击各类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规范使用,现对全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下文简称“参与商家”)和消费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惩套补骗补。参与商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定,树立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识。严禁虚假空刷套补、提价返款套补、恶意串通骗补等行为;不得以“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手段套取补贴;不得虚开发票,不得转让、转借发票。

二、严打假冒伪劣产品,严查质量问题。参与商家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销售产品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相应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者信息等的“三无”产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品严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假乱真,对消费者置换的新品,须依法履行“三包”承诺,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对应报废的旧品应依法依规报废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三、严打价格欺诈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参与商家要严格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价格公示工作,做到价格清晰、标示明确、货签对位。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搭售等变相涨价行为;不得以活动为由抬高商品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先提价后补贴”“虚构补贴额度”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有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区商务委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如有涉嫌不正当竞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商家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引领监督作用,积极倡导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各参与商家和消费者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纠正不规范的行为,自觉接受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专线进行反映举报(区商务委:52218511;区市场监管局:023-12315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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