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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554092007M/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开州区区级储备粮承储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商发〔20179号)、《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开州区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商发〔201710号)、《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局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州商发〔201852号)、《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商扶贫驿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商发201974号)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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