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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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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http://www.cqkz.gov.cn/kz/fzhggwyh_81108/
(一)贯彻执行国家商贸流通、商贸服务、对外贸易、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区商贸流通、商贸服务、对外贸易、物流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牵头拟定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供求状况、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
(四)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拟订商贸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商品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执行药品流通发展政策。
(五)拟定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的行政执法、商务举报投诉受理、行业监管综合执法的协调;负责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六)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担商品流通批发零售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小微商贸企业的培育。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统筹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发展,拟订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提出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进出口贸易业务;负责国际援助、对外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承担商务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外出和外来我区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指导、监督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八)牵头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规划;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推动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健康发展;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
(九)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
(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批发业、零售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及其他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有关部门的物流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的衔接工作,负责物流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的平衡衔接。区交通局做好与市交通局的衔接工作,牵头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培育航空市场和航线;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区商务委员会做好与市商务委员会、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的衔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负责实施物流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全区物流发展、运营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负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保密和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群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纪检监察、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执行;负责商贸流通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业务资金、基金的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流通运行科。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商品市场规划、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等商贸流通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批发零售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连锁经营、代理、直销、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负责商贸流通重大项目的指导工作;牵头商贸领域统计体系建立和统计调查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商贸流通、商贸服务、进出口贸易的综合统计及报送(专项业务统计由对应科室承担),分析商贸流通经济运行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编制有关商品运行、经济运行各类重要资料;负责相对应的行业协会指导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区商业科。承担社区商业和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社区商业、生活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社区商业设施(含社区商圈)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商业、生活服务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承担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餐饮业、住宿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承担突发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指导城区菜市场的规划建设;负责相对应的行业协会指导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外贸合作科。牵头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拟订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提出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进出口贸易业务,承担新办进出口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国际援助、对外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商贸流通的对外经济合作,负责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拟订商贸流通经济合作规划,组织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负责区域商贸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担会展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外出和外来我区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负责相对应的行业协会指导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安全管理科。按有关规定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旧货流通、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散装水泥、酒类等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执行药品流通发展政策;协调相关科室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批发业、零售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协调督促相关科室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境内投资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商务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相对应的行业协会指导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统筹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及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推动商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商贸流通诚信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法治宣传、法制建设、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电子商务科。负责拟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推动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健康发展;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口岸物流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负责实施物流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全区物流发展、运营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推动物流配送发展。负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