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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4-017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11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如何开展?

    交通、能源、水利等专业工程的建设管理模式差异较大,相应的消防审验管理制度尚待完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施细则》明确了专业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管理可以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参与,专业工程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监督的结论、专家意见可作为住建部门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意见的依据等要求,以此强化技术支撑和专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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