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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49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终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通知(陈*)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终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通知

陈* 同志:(身份证号:500234**********35)

经查 陈* 有私有住宅,房屋坐落: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滨湖东路******* ,建筑面积: 134.22m2已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依据《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开州府办发〔2017〕216号)第四十五条,特告知你户,即日起与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终止请你户于  20227 2日前,到区住房保障中心租赁管理科(春天花园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大厅)办理原承租的    嘉惠苑3-1508  号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手续。按照《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开州府办发〔2017〕216号)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规定,承租人在合同终止后,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过渡期满,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由委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28办公室

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52299811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  6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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