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资格申请表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保障中心 监制
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婚姻 状况 |
| 是否单 身居民 |
| 是否 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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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区 街道 社区 | 现住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 区 街道 社区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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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 单位地址 |
| 本人月均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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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状态 |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 □无业 □失业下岗 □灵活就业 |
优先保障对象 | □重疾患者家庭(规定病种) □残疾人家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成年后的孤儿 □计生特扶家庭 □无子女的老人 □见义勇为家庭(区级及以上) □劳动模范家庭(区级及以上)□英雄模范家庭(区级及以上) □其他 |
不受收入 限制的对象 | □劳模、英模(区级及以上) □复转军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其他 |
共同 申请人 情况 | 与申请 人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户籍情况 (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 月均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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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 有住房 情况 | 权属性质(自有或公房) | 产权人或 承租人 | 房屋座落 | 房产证号或 公房的租约编号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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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 口(人) |
| 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M2) |
|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M2) |
| 家庭月收入(元) |
|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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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已知晓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的相关政策,愿意遵守相关规定,且在本区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未购买私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现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并保证本表所填写内容及所提交申请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无误,如有隐瞒、虚报或伪造等行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区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和管理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可向有关单位(包括人力社保、工商、税务、公安、不动产等)和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审核部门提供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资料。
申请人: 年 月 日
工作收入证明
(适用于具有稳定工作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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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工作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单位性质 | □企业 □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 |
人员类别 | □在编 □合同 □退休 |
收入情况 | 工薪收入 元/月 | 退休工资 元/月 |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 □是(缴纳时间 年 月 日至今) □否 |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 □是(缴纳时间 年 月 日至今) □否 |
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 □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否 |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就业和收入证明
(适用于灵活就业的共同申请人)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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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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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 |
| 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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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所在 地 址 |
| 现居住所在地 居住时间 | 年 月至今 |
乡 镇 街 道 办事处 意 见 |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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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证明由灵活就业的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审 核 意 见
初审 意见 | 申请人系 街道社区(□户籍、□非户籍)居民,各项申请材料齐全,同意受理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申请。 初审人: 年 月 日 |
复核 意见 | 经初审,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属实,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并于 年 月 日起,在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及现工作单位公示七日,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属于 保障对象。 □申请人属于 收入不受限制对象。 复核人: 年 月 日 |
审核 意见 | 经审核,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核准 意见 | 经公示,申请人家庭符合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申请。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