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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3-007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区域内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7.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拟订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城市提升项目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管理和警报试鸣及发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人民防空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要求。综合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资源。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战时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动。

1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2023年部门预算由委机关(本级)及2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构成(重庆市开州区住房保障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委机关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综合发展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消防审验科)、住房管理科、管线建设管理科、城镇建设科、质量安全科、人防综合科)。委机关本级预算包含重庆市开州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重庆市开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开州区排水管理站、重庆市开州区建筑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开州区城建档案室、重庆市开州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线管理中心7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318.19万元,上年结转9863.41万元,本年收入总计321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1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4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316.05万元。本年收入较去年增加21547.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资金增加18476.5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18559.27万元项目支出,分别是机关本级项目增加了16500.65万元,住保中心项目增加了4231.42万元基设中心项目支出减少2172.8万元;减少了81.95万元基本支出,分别是机关本级基本支出减少了61.25万元住保中心基本支出减少了32.53万元,基设中心基本支出增加1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资金增加3070.95万元,主要因为一是机关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资金增加了535.63万元;二是基设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了2533.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318.1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218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93.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8.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72.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311.4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087.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818.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010.14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21547.52万元,一是机关本级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6975.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1.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036.28万元;二是住保中心本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了4199.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4198.14万元三是基设中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72.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8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61.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18.19万元,上年结转6547.36万元,本年合计28865.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5.55万元,比2022年增加1847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66万元,比2022年减少81.9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2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6.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减少89.2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减少4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增加17.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340.89万元,比2022年增加18558.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本级增加了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资金3272.51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020.00万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及清淤项目1149万元、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5059.1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区排水管网建设、维修维护、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工作;二是住保中心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了1.26万元、廉租住房减少了2351万元、农村危房增加了624万元、棚户区改造减少了8.7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了2171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减少了22.81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减少了1273万元;三是基设中心减少2172.8万元,本年度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上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没有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3316.05万元,本年合计331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316.05万元,比2022年减少3070.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本级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35.6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行业管理、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建设、设计下乡设计等;三是住保中心2022年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1.37万元,用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旧房提升及鉴定、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支出三是基设中心增加了农林水支出2779.05万元,减少了城乡社区支出245.1万元,主要用于赵家街道周都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及铁桥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6.74万元,比2022年减少18.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3.2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或者无实质性的招商引资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比2022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不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1.5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70.1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财政拨款共计21572.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雷小娅,联系方式:023-874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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