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九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复函
王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2号),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特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结合实际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居住条件较差的城镇老旧小区逐步实施改造。在项目申报时,市级部门会对申报的小区进行区位、建设年限等信息通过“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在线核实,严格剔除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目前暂不能实施2010年前后建成的小区。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
坚持“人民城市”理念,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好街区、好城区”建设目标全力推进改造工作。通过系统谋划、精准施策、高效推进,开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自2021年以来,累计实施304个老旧小区改造(其中2000前建成的小区236个,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68个),改造面积64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6.44万户。改造内容涵盖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大方面,包括建筑物修缮、道路硬化、排水管网改造、绿化美化、增设公共服务设施等多个领域,旨在实现老旧小区从“面子”到“里子”的全面焕新。
(一)补齐设施强基础。聚焦民生痛点补齐设施短板,以“灯亮、路平、管通”为切口,兼顾适老适幼化改造需求,优化小区路面13.5万平方米、增补消防灭火器1.9万套、改造雨污管网4.6万米、改造消防管网6700米,外墙整治30.1万平方米、节能改造61万平方米,加装电梯1144部、新增停车位1400余个、充电桩近2.1万个,有效解决“出行难、安全弱、停车烦”问题,实现“老房子”向“好房子”转变。
(二)增强服务优功能。强化便民服务供给,改造多元便民场所、增设休闲设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升级养老托幼等场所31处、增设休闲设施145套、增加休闲运动场地2万平方米,全面提升小区宜居度。
(三)融合文化显内涵。厚植本土文化底蕴,提炼活化党建文化、帅乡文化、举子文化并深度融入改造,打造“文化窗”19处,多维度展示城市内涵,增强小区文化辨识度与归属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或实行小区居民自治管理。目前,已改造小区100%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其中专业物业管理占17%,居民自治管理占83%。
二是强化项目谋划。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了解最新政策,会同相关街道办,提前摸清辖区内2010年前后建成需改造的移民自建房和部分移民企业自建房数量及需进行立面瓷砖排危整治面积等基础数据,策划包装改造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后,立即申报资金,快速推进实施。
三是落实房屋主体安全责任。按照《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渝府令〔2014〕284号),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房屋安全监测防范,加强日常排危处置,切实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袁毅审核,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廖雪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