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开县民政局转发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开民发〔2015〕64 号)》
二、补贴对象
1.具有开州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
2.具有开州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3.具有开州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
四、发放方式
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发至符合条件对象的社保卡(银行卡)。
五、申请、审批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城乡特困人员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城乡特困人员证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办理。
(二)审核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派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对重病失能老年人,可邀请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调查,对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并组织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社区)或所在供养机构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在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公示结果。经审核和公示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上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三)审批。区民政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动态管理。对象不再符合补贴条件或死亡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报区民政部门核准后,从次月起停发养老服务补贴。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夏季 8:30-12:00,14:30-18:00;冬季 8:30-12:00,14:00-17: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理时限:30天内办结。
七、咨询电话
023-52218152
八、办理部门及地址
初审: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审批:开州区民政局(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229号)
重庆市经济困难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老年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
号码 |
|
年龄 |
|
出生
日期 |
|
联系电话 |
|
户籍
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身份类别 |
□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 |
重残失能老年人 |
残疾类别 |
|
残疾等级 |
|
残疾人证号码 |
|
重病失能老年人 |
瘫痪卧床原因 |
|
瘫痪卧床时间 |
|
委托
代理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
号码 |
|
与申请人关系 |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
入户调查
基本情况 |
调查人:年月日 |
公示情况 |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村(社区)或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机构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自年月起开始发放。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说明:残疾类别: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等级:一、二级。
重庆市经济困难的
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老年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年龄 |
|
出生
日期 |
|
联系电话 |
|
户籍
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身份类别 |
□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 |
委托
代理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
号码 |
|
与申请人关系 |
|
联系
电话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
入户调查
基本情况 |
调查人:年月日 |
公示情况 |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村(社区)或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机构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自年月起开始发放。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性 别: 性别: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本人因 ,不能亲自办理的 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手印)
被委托人:(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