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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287L/2023-003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

〔2022〕33号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区到2022年底,将建成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40家、片区失能照护中心3家,社会办养老机构20家,社区养老服务站91个、村互助养老服务点423个,实现养老设施全覆盖。为加强运营管理,强化监督责任,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建设并运营养老服务设施是我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服务社区老人,让社区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为的重要体现。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管理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完善运营机制,确保辖区内已经建成的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发挥社会效益。

二、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各镇乡街道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内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措施,突出抓好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要按照开州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州府办发〔2020〕6号)的要求,与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签订五年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协议,并指导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严禁扰乱市场秩序、虐待老年人等违法行为发生。严禁规划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擅自改变其养老服务功能和用途,对已改变其服务功能和用途或关停的养老服务设施要责令举办人立即恢复运营,对拒不恢复运营的要追回已获得的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按照《开州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补助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差异化发放营运补助的主要依据,以此激励养老服务设施提高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三、拓展业务,强化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指导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中心带站”的模式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元化服务。一是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提供人文关怀、健康体检、数据采集、信息资讯、紧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定位,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要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老年教育、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家庭照护状况和养老需求调查等社会化服务;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要提供特困老年人集中照护和失能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组织健康老年人定期开展文体活动;社区养老服务站要提供文体娱乐、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等服务;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要提供邻里互助、定期探访和亲情联络等居家养老关爱服务。二是创新服务业态,积极拓展支持“养老+”服务。探索开展“中央厨房+社区配送+集中就餐”助餐服务,支持开展集中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文化、娱乐、陪伴、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开展老年教育服务,打造养老服务便捷生活圈。三是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立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机制,制定上门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内容。大力推行标准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特困失能老年人和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专项上门服务,主要为老人提供上门送餐、上门助医、安全护理、家务料理、卫生保洁、康复理疗、床铺整理、协助更衣、协助活动、出行陪同和紧急救援等服务。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和社会养老机构要健全上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满足老年人现实需求。

附件:全区养老服务设施汇总表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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