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州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我区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作用,满足我区老年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建设规范>等“千百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渝民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州区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开州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运营评估实施细则
一、评估对象
全区所有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
二、评估方式
实地查看打分,并作为运营补贴等级划分依据。
三、评估内容
(一)社会资本投入及运营(5分)
(二)养老服务专职人员(10分)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有3名及以上专职人员,社区养老服务站有1名及以上养老服务专职人员负责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三)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主动、详实地向老年人介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并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10分)
(四)社区养老服务站(点)重点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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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负责人须与所在镇乡(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人员、服务对象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六) 辖区老人分类信息(20分)
对辖区内老人基本信息进行分类建档:一是辖区内70周岁留守老人;二是辖区内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三是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低保与城乡特困老人;四是经济困难的重病、失能(瘫痪半年以上,视力、语言、听力、肢体为一、二级残或精神、智力为一、二、三级残)老年人;五是60周岁以上一般老人。各类老人建档率100%,有电子及纸质资料备查。
(七)上门服务专项评估内容(40分)
1、开展面向全体老人的集体活动。在每年的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重大传统节日举办面向辖区全体老人的集体活动,全年举办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每年开展集中体检活动1次,每次活动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完善,计10分。
2、开展针对重点老人的点对点服务。按照《开州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对四类重点老人的定期关爱制度,对其提供低偿的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等为老服务,并做到每周上门探访一次。记录齐全,文字图片资料完善,计10分。
3、开展具有特色的自选拓展服务。开展生活照料服务(代购代缴代办、配餐送餐、家庭保洁、家电维修、生活护理等)、医疗保健服务(健康讲座、疾病防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陪同就医等)、温情关怀服务(交谈聊天、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以及为老服务“时间银行”等自选拓展服务,每项活动有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计20分。
四、评估方式
(一)镇(街)自查。各镇(街)应结合本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工作实际,对照本实施细则的内容及计分方式逐项进行自查,并填报自查评分表(见附件1)。
(二)资料备查。各镇(街)根据本实施细则中的内容提供备查资料,并根据《备查资料明细表》(见)的要求将资料存档备查。
(三)现场抽查。区民政局将派出工作组或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相关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根据抽查检查情况评定各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工作的最终考评得分,并予以通报。
五、评估结果运用
考评满分为100分,考评分数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企业正常运营3个月后,镇(街)向企业拨付50%的运营补贴资金。运营满一年后,经评估为合格的,镇(街)再向企业拨付剩余50%的运营补贴资金。考评分数为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运营企业不能获得剩余50%的运营补贴资金,连续2年考评为不合格的退出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运营。
附件:1.自查评分表
2.开州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申请表
附件1
自查评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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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自查得分 | 得分理由 |
社会资本投入及运营 | 是否为社会资本投入及运营,是得分,不是不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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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专职人员 | 中心3名以上,站1名以上养老服务专职人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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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 是否制定及公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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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项目 | 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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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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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老人分类信息 | 对辖区内老人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分类建档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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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专项评估内容 | 开展面向全体老人的集体活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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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针对重点老人的点对点服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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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具有特色的自选拓展服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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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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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开州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运营补贴申请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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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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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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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
| 床位数 |
| 服务辖区老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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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依据规定,年月至月共为辖区老人服务人次,特申请运营补贴资金。 举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 意见 | 乡镇(街道) (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民政局科室 意见 | 审核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民政局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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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二份。区民政局、镇(街)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