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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287L/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16 [ 发布日期 ] 2022-11-17

开州:疫情期间可申请这些救助

为切实保障开州区居民基本生活,因各种情况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申请救助。

    1.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户籍地乡镇街道申请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2.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特困等群体,可向户籍地村(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3.因患新冠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居民,可向居住地或户籍地村(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4.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在开州区患新冠肺炎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居住地或户籍地村(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5.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可向居住地或户籍地村(社区)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6.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可向居住地或户籍地村(社区)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7.因疫情防控,居住在重庆市外区的本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寻求救助。

    开州区民政局温馨提醒,需要申请救助的居民:可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直接提出救助申请,也可拨打开州区民政局电话023—52222619进行政策咨询,由乡镇(街道)在调查核实后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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