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7号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民政服务对象生存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审计和纪检监察建议问题整改,确保全区民政服务对象各项资金的精准发放,决定对全区民政服务对象开展生存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存验证对象
生存验证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精简退职人员、襄渝铁路建设伤残及矽肺病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失能老人、高龄津贴老人、营养津贴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
二、生存验证时间
民政服务对象生存验证时间为生日前后一个月内。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生存验证方式
验证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完成:民政服务对象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自己所属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建立台账,并签字确认;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前往验证的,可书面委托亲属或村(居)干部代办,并提供验证对象手持最新报纸、身份证及本人上半身的同框照片;对于行动不便的民政服务对象,主动上门服务,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其家里进行现场验证。对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在社保所进行生存验证人员,各社会事务办公室要与社保所加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共享,不再验证。凡是验证的人员,要在相关证件上作好验证记录(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对应验未验人员要及时查明原因,死亡人员要立即停止发放相关待遇,并报相关科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服务对象开展生存验证工作不是民政部门的创举,是对民政服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的需要,是保证民政资金准确发放的需要,也是落实审计、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的需要,请务必高度重视。
(二)加强宣传。民政服务对象众多,是否能够按时进行生存验证,涉及对象资金能否及时准确发放,因此,请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一定要加强生存验证工作宣传,特别是要让服务对象知道自己什么时间验证、需要提供那些证件。
(三)加强衔接。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要明确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验证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衔接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开州区民政服务对象验证登记台账模板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