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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287L/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服务对象生存验证工作的通知

2022〕47号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民政服务对象生存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审计和纪检监察建议问题整改,确保全区民政服务对象各项资金的精准发放,决定对全区民政服务对象开展生存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存验证对象

 生存验证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精简退职人员、襄渝铁路建设伤残及矽肺病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失能老人、高龄津贴老人、营养津贴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

二、生存验证时间

民政服务对象生存验证时间为生日前后一个月内。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生存验证方式

验证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完成:民政服务对象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自己所属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建立台账,并签字确认;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前往验证的,可书面委托亲属或村(居)干部代办,并提供验证对象手持最新报纸、身份证及本人上半身的同框照片;对于行动不便的民政服务对象,主动上门服务,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其家里进行现场验证。对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在社保所进行生存验证人员,各社会事务办公室要与社保所加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共享,不再验证。凡是验证的人员,要在相关证件上作好验证记录(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对应验未验人员要及时查明原因,死亡人员要立即停止发放相关待遇,并报相关科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服务对象开展生存验证工作不是民政部门的创举,是对民政服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的需要,是保证民政资金准确发放的需要,也是落实审计、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的需要,请务必高度重视。

(二)加强宣传。民政服务对象众多,是否能够按时进行生存验证,涉及对象资金能否及时准确发放,因此,请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一定要加强生存验证工作宣传,特别是要让服务对象知道自己什么时间验证、需要提供那些证件。

(三)加强衔接。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要明确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验证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衔接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开州区民政服务对象验证登记台账模板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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