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4.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乡镇街道和村(居)委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的落实。
8.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社会福利募捐。
11.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下设8个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儿童福利科、基层政权科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行政执法科)、养老服务科、社会工作科;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下属单位7个,分别是: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开州区儿童福利院、重庆市开州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开州区殡仪馆、重庆市开州区老年事业发展指导中心、重庆市开州区救助家庭核查中心、重庆市开州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指导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有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本级)、重庆市开州区殡仪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9639.54万元,支出总计59639.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0.87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儿童福利项目资金增加等因素导致本年度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963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3.22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儿童福利项目资金增加等因素导致本年度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96.03万元,占98.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05万元,占1.28%;事业收入180.47万元,占0.3%。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963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0.87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儿童福利项目支出增加等因素导致本年度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59.1万元,占3.12%;项目支出57780.44万元,占96.88%。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本年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459.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07.81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儿童福利项目资金增加等因素导致本年度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9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8.36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儿童福利等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1.86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儿童福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项目收入。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9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6.01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年中追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等因素导致本年度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1.86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儿童福利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本年无资金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424.92万元,占9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2.9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职业年金清算,年中追加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儿童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项目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90.93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退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77.4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102.79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4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职业年金清算等因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考核、绩效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1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3万元,下降15.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定额减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差旅、公车运行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6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19万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减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收入。本年支出76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19万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减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2023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3万元,下降36.6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4万元,下降31.82%,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大数据比对筛查减少下乡入户核查,公务车运行费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两年均无此项支出。
2023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两年均无此项支出。
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运转及下乡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14.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9万元,下降36.83%,主要原因是单位社会救助大数据比对筛查减少下乡入户核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审计、上级检查和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接待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增长42.68%,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上级来开调研民政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23.46%,主要原因是民政业务培训次数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差旅、公车运行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8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定额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差旅、公车运行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6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0项,涉及资金61406.54万元。
1.整体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
民政局 |
部门 |
左娇 |
联系
电话 |
023-52234183 |
自评
总分 |
97.60 |
联系人 |
(分)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当年绩效目标 |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生活困难的遗属人员进行补助;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实行应救尽救;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开展节日慰问;对符合建设补贴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与补贴。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待遇问题和单位的运行。 |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生活困难的遗属人员进行补助;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实行应救尽救;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开展节日慰问;对符合建设补贴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与补贴。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待遇问题和单位的运行。 |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生活困难的2名遗属人员进行补助;救助城乡低保61087人、特困人员12858人、临时救助5086户、孤儿813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90人次;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经费按时发放率100%,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实行应救尽救;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开展节日慰问;对符合建设补贴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与补贴。保障7个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待遇问题和单位的运行。 |
绩效
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
权重 |
全年 |
指标
得分 |
说明 |
单位 |
性质 |
(分) |
完成值 |
(分) |
保障运行行政事业单位个数 |
个(台、套、件、辆) |
≥ |
3 |
10 |
7 |
10 |
2023年6个直属单位在机关核算。 |
城乡低保救助人数 |
人 |
≥ |
40000 |
10 |
61087 |
10 |
包含补发低保对象临时价格补贴人数。 |
城乡特困救助人数 |
人 |
≥ |
10000 |
10 |
12858 |
10 |
|
享受遗属补助人数 |
人 |
≥ |
2 |
10 |
2 |
10 |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经费按时发放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
定性 |
有效保障 |
10 |
全部完成 |
10 |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
|
定性 |
明显改善 |
10 |
全部完成 |
10 |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
|
定性 |
明显改善 |
10 |
全部完成 |
10 |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10 |
95 |
10 |
|
政策知晓率 |
% |
≥ |
100 |
10 |
98 |
8 |
救助政策知晓率未达标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政策。 |
2.一级项目自评表: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权重 |
全年
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城市低保 |
救助对象人数 |
≥ |
15200 |
人数 |
20 |
17226 |
20 |
|
100.00 |
资金到户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救助对象生活水平情况 |
定性 |
稳步提升 |
|
40 |
全部完成 |
40 |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10 |
|
2 |
城市特困 |
救助对象人数 |
≥ |
7200 |
人 |
40 |
8035 |
40 |
|
100.00 |
发放到户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城市特困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
定性 |
有效提升 |
|
20 |
全部完成 |
20 |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1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城市特困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549.3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存在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救助政策知晓率偏低等主要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救助政策知晓率。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23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