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基本编码 |
000133003000 |
实施编码 |
11500234327754728R4000133003000 |
办理项编码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区县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开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00234327754728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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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委托部门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3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流程图 |
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3c2c7ea7-0486-4cbe-9454-f206fe4c5ce5 |
办理流程图说明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有自建系统(移动端)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http://zwfw.cq.gov.cn/kzq/public/index |
是否有自建系统(电脑端) |
是 |
电脑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四办 |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村级代办 |
1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2352663906 |
监督投诉方式 |
联系电话:02352225366 |
受理条件 |
受理条件名称 |
受理条件审查标准 |
受理条件适用情形 |
受理条件类型 |
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
通用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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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信息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窗口地址 |
办理时间 |
交通指引 |
地图定位链接 |
民生事务大厅文化旅游综合窗口 |
02385936001 |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生事务大厅7号窗口 |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导航输入“开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或乘坐1.2.3.4.7.8.9路公交车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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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颁布机关 |
实施日期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令第412号) |
附件第336项: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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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国发〔2010〕21号) |
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 |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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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
通过渝快办申报是否
对接自建系统 |
否 |
单点跳转地址 |
无 |
跳转方式 |
无 |
通过渝快办提交表单是否对接自建系统 |
否 |
提交推送地址 |
无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 |
生命周期 |
无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付费方式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地址 |
http://zwfw.cq.gov.cn/kzq/public/index |
进度查询地址 |
无 |
结果查询地址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同意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批复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
无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有关行政许可公示内容有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3.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4.申请人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权查阅。5.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6.申请人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7.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8.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义务: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申请人获得许可后有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3.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
中介服务 |
无 |
材料信息 |
材料名称 |
具体信息 |
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无
备注:无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b41597ed-6194-466c-9427-06cb5d987dbd
|
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体育部门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体育部门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无
备注:无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12700f7c-5c81-4ca9-99b4-53df11f11e37
|
场地使用证明 |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无
备注:无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9c7adf41-a654-4b16-b4e8-60be630f2d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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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无
备注:无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1b3b6cca-c033-4ceb-b1f7-0a1edc33f9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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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申请书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A4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无
备注:无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ecefda3b-b361-490b-974e-281e21a0e9a6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98ec86cc-3e66-438d-87f3-1392ed9a76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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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信息 |
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收费减免情形 |
允许减免依据 |
收费性质 |
备注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办理环节 |
环节名称 |
具体信息 |
申请 |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申请
环节人:袁飞燕
联系电话:02385936001
审查标准: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审查结果:受理或不受理
办理期限:0.5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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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 |
步骤:颁证与送达
环节名称:颁证
环节人:袁飞燕
联系电话:02385936001
办理期限:0.5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送达方式:自取或邮寄
颁发证件:健身气功站点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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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环节人:黎晓春/颜怀春
联系电话:02352663906
审查标准:查看场地/软件资料/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等
审查结果:同意或不同意
办理期限:2.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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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问题 |
解答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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